近期,多地纷纷出台倡议,号召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要求不拖延、不欠费、不搞特殊,试图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全体业主缴费,破解物业费收缴难题。政策初衷看似是为了规范小区治理、盘活物业运转,但这番操作,实在是手伸得太长、找错了方向,完全回避了物业费难收的根本症结。

首先必须厘清一个基本常识:是否缴纳物业费,从来不是身份荣誉问题,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平等的民事合同约定,受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严格保护。在法律框架下,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普通上班族、小商小贩,所有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完全对等,没有身份特权,也不该有身份捆绑。依法缴费是每个业主的义务,物业服务达标也是物业公司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份契约关系,只看服务履约,不看职业身份。

强行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推到前台带头缴费,本质上是一种责任转嫁。看似是树立诚信标杆,实则是绕开矛盾根源,用身份道德绑架代替问题治理。难道公职人员按时交了物业费,小区物业服务缩水、管理散漫的问题就自动消失了?难道党员干部带头缴费,就能掩盖小区广告收益暗箱操作、收支账目模糊不清的乱象?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看似走了治理捷径,实则回避核心矛盾,很难真正化解物业费收缴僵局。

其实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心里都清楚,如今物业费越来越难收,从来不是业主刻意耍赖、不愿花钱,而是质价严重不符、权益长期缺位造成的必然结果。放眼众多小区,不少物业公司收费积极、服务消极:安保人员形同虚设,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绿化杂草丛生;公共设施损坏常年无人维修,业主诉求反馈石沉大海。收着高标准的物业费,却提供最基础甚至不合格的服务,花了钱却得不到应有保障,换做任何人,都难以心甘情愿按时缴费。
比服务缺位更让业主诟病的,是小区公共收益的不透明。电梯广告、楼道展板、小区外墙广告、快递柜入驻、公共车位出租……这些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法律明确归属全体业主共有。可现实中,绝大多数物业公司常年不公示收支明细,这笔巨额收益去向成谜,被悄悄截留、随意支配,业主全程没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分配权。一边是物业服务敷衍了事,一边是公共收益暗箱操作,信任的基石早已崩塌,物业费收缴自然陷入僵局。
治理物业费难题,逻辑本该十分简单:服务做到位,收费自然不费力;账目晒在阳光下,业主才愿意主动买单。相关部门与其费尽心思倡议公职干部带头催费,不如把精力放在监管物业公司上。一方面建立物业服务评级机制,对服务不达标、敷衍履职的物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清退出场;另一方面强制要求小区物业定期公示物业费收支、公共收益明细,让每一笔钱花得明明白白,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物业行业的本质是服务行业,靠的是口碑留人、服务立身,而不是靠行政倡议、身份绑架强制收费。业主不是不愿交物业费,只是不愿为劣质服务、糊涂账目买单。唯有倒逼物业公司回归服务本心,补齐服务短板、公开财务账目,重建与业主之间的信任,才能从根源上破解物业费收缴难题。舍本逐末、搞身份捆绑的倡议,终究只是表面文章,难以长久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