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恶性不能无限放大,在公共区域内投放毒火腿,这性质,可是涉嫌刑事违法犯罪啊!希望投放的人员赶快自首,以求得从宽处理。如果投放后酿成重大人员和财产伤亡的,那刑责可是不低哦。
在10月21日,江苏镇江的张先生小区遛狗,发现小区内有被掰断的火腿肠,里面是塞的药。张先生养的是退役的警犬,所以后来又带着狗,一共找到了三段毒火腿肠。将消息发到业主群后,也有业主反馈已经有小区猫狗被毒死死亡的事情,现在已经报警,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这可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按照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的规定,小区的公共领域就属于公共区域,这就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购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投放人可能本意是想毒杀小区内的流浪猫狗,但是那些有主人的宠物猫狗如果吃到也一样会被毒杀,同样也可能有小孩或者其他人误食构成伤亡,所以这是一个严重的犯罪行为。而且这个犯罪在犯罪嫌疑人投放之后就已经构成,未来判罚的轻重,主要是视其犯罪后果的性质而定。如果只有宠物猫狗死亡那可能判的轻一点,但是假如积累的金额足够高,或者有人员出现伤亡,那就判的很重。 也是对自己的宠物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