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男子二审不一定能免罪,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他也是罪有应得。本来有着3室1厅的房子,一个28岁的男子,为何要搂着一名15岁的女孩睡觉呢?虽然他自述没有强奸,没有发生性关系,但即使如此,也已经对女孩造成了多么大的精神伤害啊。
在校学生女孩出生在2006年,2021年7月24日,因为与家人发生争吵,离家出走。结果被犯罪嫌疑人王濂捡到,在开车带着她兜来兜去之后带回了家,女孩诉称,事发当天凌晨,王濂在租赁屋里先是强行搂抱赖菲睡觉。后来到了清晨,女孩在推不动、推不开情况下,王濂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当天下午女孩被家人找到,但是隔一天出现精神问题,到精神病院被诊治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后续病情越来越严重。
三个月后,家人通过聊天记录发现其曾遭强奸,于是报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在一审时被害人要求,王濂强奸致其精神创伤后患上应激障碍性精神病。民事赔偿诉求包括医疗费、心理咨询费、司法鉴定费、后续门诊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一共49万余元
后来法院判决有期徒刑10年。为何这么重,一方面女孩虽然满了14岁,但是未满16岁,另一方面也是男子拒不认罪。现在男子提起二审的请求,男子承认将女孩带回家,并且搂抱睡觉,但是拒不承认发生性关系,认为女孩在敲诈勒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