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被逮捕#从来没有看到,我们一个案件的处理会如此的迅速。在2023年12月8日被带走,第二天9日,这位寄信去反映情况的75岁退休干部,被河北唐山迁西警方正式刑事拘留。到了12月20日就已经正式被逮捕。又过了8天,到了12月28日,公安局已经结束侦查移交检察院。这中间可是有三天的元旦假期,但是谁能想到仅仅到2024年1月2日,当地检察院就已经提起了公诉。实在是效率太快了!仅仅这一点,其实就已经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事情的源头是这样的,在2023年12月,迁西县委办公室收到转交的挂号信件,主要内容是反映李贵富及县委组织部长郑艳华在人事任用问题上的不正常及不正当问题,以及主街道亮化工程的事项等等。后来查明,被评为“迁西好人”,75岁的退休科级干部马树山寄送的。县委办公室认为反映的问题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于是向公安局报警,从而就出现了高效办案的过程。
当地检察院以“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两项罪名向当地法院进行公诉,如果未来落实的话,那么整个判刑最少在5年以上,这名反映情况的退休老干部很有可能走不出监牢。但是这个件事情真的很正常吗?
作为一名退休干部,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机挂号信向各级部门反映情况,并没有去以张贴小字报或者公开散播的方式,怎么可能会定罪呢?因为他反映问题的方式是寄挂号信出去,这是国家允许的意见表达方式。每个人如果掌握线索,自然可以进行反映,对于所谓线索的真伪,个人怎么可能拍着胸脯打保票呢?如果可以的话,那个人不就变成了福尔摩斯了?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这本身就不构成定罪的依据。
其次退休干部马树山已经年过75岁,且有心绞痛、腰椎间盘突出等诸多病症。那么我国法律也有规定,年过70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的刑事犯罪,那么其实能取保候审的都可取保候审。为什么河北迁安,就一定要把他抓到看守所呢?
现在家属的诉求说,如果真的涉及这两样犯罪,那么也同样希望可以异地去审判。这背后的寓意也是不寒而喻的。另外针对举报人或反映情况人如此对待,是不是也是不对的呢?不去解决问题,总想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种思想能继续存在吗?仅仅是这个事件,也可以反映出当地的政治生态,可能不是那么健康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