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徒手将另一个人活活打死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恐怖在哪里呢?第一,普通人的力量想徒手把一个人打死是很困难的,这个过程中,受害人经历的痛苦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第二,徒手殴打过程中,受害人的惨状会让正常人的精神受到严重刺激,一个正常人是下不去手的,想象一下,满脸的鲜血,满地的鲜血,扭曲的面貌,抽搐的无关,凹陷的头颅,正常人看到会有恻隐之心,打不下去。 那么问题就来了,什么情况下一个人可以徒手打死另一个人?两种情况,第一,恨之入骨的仇人,对对方的恨已经深入骨髓,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比如张扣扣。第二,心里极度变态的人,比如吴谢宇,吴谢宇将自己的母亲活活砸死,脑袋都砸塌了,他就是典型的心里变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