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通过股市融资的本意是为了解决企业项目资金和企业扩张所需资金的困难,而最终演变成通过股市高价变卖公司的结果,这是不是偏离资本市场设立的初衷?很多企业为了达到上市的目的,不惜采取各种方式造假,假如你按它的净资产价格给予它的募资定价,它还会冒违法造假的风险去挤破头上市吗?
如果你给予它30倍、50倍乃至80倍市盈率的上市定价,作为大股东,它又何必去花几十年去换取一次性卖掉公司所获得的收益。更要命的问题是,所谓市场给予的定价并非真正意义的市场认可价格,假如你采取报价高于询价平均价以上的按报价申购新股,也就是某些报天价的机构按它报的天价申购新股,它愿意吗?让它把想上市的公司买下来它会干吗?
所以,真正要想让股市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就必须改变高价发行的局面,否则,就成了为为上市公司变卖服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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