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的处方,实际上包括理、法、方、药一套知识在内,也就是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具体表现。中医处方有一个特点,就是有案有方。案即脉案,处方时先将脉案写好,然后立方。脉案的内容包括症、因、脉、治四项,脉又包括四诊。一般先叙症状,次叙病因,次叙脉、舌、气色,最后指出治疗方针。当然,这也并不刻板,可以先叙症、脉,再叙因、治,或先把原因提出,再叙脉、症,只是大体上不越出这范围。例如叶天士治咳嗽的脉案:“脉右浮数,风温干肺化燥,喉间痒,咳不爽,用辛甘凉润法。”又:“积劳更受风温,咽干,热咳,形脉不充,与甘缓柔方。”又:“舌白、咳嗽、耳胀、口干,此燥热上郁,肺气不宣使然。当用辛凉,宜薄滋味。”又:“脉来虚弱,久嗽,形瘦,食减,汗出,气短。久虚不复谓之损,宗 《内经》:形不足温养其气。”
以上所举各案,在叙法上对症、因、脉、治虽有先后之不同,但老实写出,活泼泼地,不受拘束,而仍不离症、因、脉、治的范围。
对病症有了全面的认识之后,然后写方。写方时,哪些是主药,哪些是协助的,胸中要有成竹。大概主药写在前,助药写在后,助药中又有主要和次要,同样依次书写,这就包含着君、臣、佐、使的意义在内。过去药方都直行写,习惯上分为三排,也有两排或四排的,视药味多少而定。先写第一排,再写第二、第三排。所以中药方应当一排一排看,如果一行一行看是分不出主次的。现在多数改用横写,比较以前更要清楚了。(秦伯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