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贪又坏!”江西鹰潭,女子打顺风车,答应帮司机分担一半的高速费,没想到,最多只
舒克儿篮球
2024-06-24 00:27:08
“又贪又坏!”江西鹰潭,女子打顺风车,答应帮司机分担一半的高速费,没想到,最多只要236元的高速费,司机竟收了她620元,女子把司机投诉了,司机一怒之下,把女子的微信和电话发布到345人的微信群,说她是失足女,包夜只要500元。女子愤怒的把司机告了,索赔20000元精神损失费,法院的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
李悦拖着拉杆箱,在母亲的千叮咛万嘱咐中出了门。
母亲实在想不明白,女儿一个姑娘家家的怎么那么拼?
她像个男人一样,经常天南海北跑,到处拉业务,一个女孩干得好不如嫁的好,找个文员的工作,稳稳当当多好。
李悦是一名职业女性,她经常因为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
母亲眼里的颠沛奔波,她却乐此不疲,挣钱多还长见识,又能趁出差游历山水,何乐而不为?
这天,她又接到了一个紧急任务,需要前往邻市与客户见面。
李悦收拾好行李,在手机上打开顺风车软件,预约了一辆前往目的地的车辆,她和司机说好,承担一半的高速费。
没过多久,司机王强就联系上了她,确认了上车的时间和地点。
王强如约而至,李悦上了车,王强是个健谈的人,她一边欣赏着沿途的风景,一边和王强有一搭没一搭聊了一路。
不知不觉间,车子已经驶近了目的地。
到了目的地,王强停下了车,告诉李悦车费加上高速费总共要支付1205.7元。
她有些惊讶,因为她记得自己只答应付一半的高速费。于是她问王强:“高速费怎么这么多?我记得我们只说了付一半啊。”
王强解释道:“高速费620,车费585.7,一共1205.7元,放心,错不了。”
李悦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但还是支付了费用。
她忙完了手头的工作,用手机查询了一下这段路程的高速费,发现实际费用只有190元到236元之间。
她意识到自己被多收了钱,真是太没职业道德了,便立刻联系王强要求退钱。
然而,王强却拒绝了李悦的要求。他坚称自己并没有多收费,还说李悦是故意找茬。
李悦气不过,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她便把王强投诉到了顺风车平台。
平台经过调查,发现王强确实存在多收费的行为。于是,他们对王强进行了处罚,并要求他退还多收的费用给李悦。
王强虽然不情愿,但最终还是把钱退给了李悦。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王强怀恨在心。
他直接把李悦的微信和电话,发布到了345人的微信群,并声称她是失足女,包夜只要500元,有需要放纵自己的,可以加李悦微信,或者电话联系。
当李悦意识到不对劲,已经晚了,她收到大量的骚扰信息和电话。
她一调查,竟然是王强搞的鬼,她内心的愤怒无以复加。
就因为打了一辆顺风车,遇到了一个无德司机,她也是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回多收的钱,竟然导致自己声名狼藉,麻烦不断,她恨得咬牙切齿。
对付这种无赖,法律是最有力的武器,李悦一怒之下,把王强告上法庭,索要20000元精神损失费。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王强违反消费合同,多收李悦400高速费,构成违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具体到本案,李悦作为消费者,与顺风车司机王强之间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
王强在提供顺风车服务时,收取了远超实际的高速费用,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侵害了李悦的公平交易权。
2、李悦有权要求王强退回多收的400元。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王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按照与李悦约定的价格收取高速费用,而是擅自提高了价格,构成违约行为。李悦有权要求王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多收的高速费用。
3、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强的行为侵犯了李悦的名誉权、隐私权,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此案例中,王强因为对李悦的不满,将李悦的个人信息发布到微信群中,并散布不实言论,侵害了李悦的名誉权,构成侵权行为。
李悦有权要求王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精神损失等。
王强的行为构成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李悦的诉求是合理的,她有权要求王强退还多收的高速费用,并赔偿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失。
法院判决王强向李悦道歉,恢复名誉,支付2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同时,李悦聘请律师的8000元,也由王强支付。
贪小便宜吃大亏,王强就为了400元,竟然付出28000元的代价,真是得不偿失。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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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8741
不吃日本食品
难道王强不是散播谣言吗?不定罪吗?
xie12011 回复 06-28 07:33
情节严重的才会入刑
邓小龙
这种司机罚太轻了。
feng 回复 06-24 12:16
你信他个鬼,顺风车司机是没有顾客电话的,只能在平台联系。
凤舞九天 回复 feng 06-24 15:37
没做过顺风车,就不要乱叫,顺风车出发前,都会向平台发布消息,去向地址,有同路的顾客也可以向平台发布,平台只是中介作用,司机接单之后,都会联系顾客询问上车地点,这就有了顾客电话,平台如果不把顾客电话给司机,请问怎么询问上车地点?你不要以为城市,什么地方都可以停车候客,超过10分钟,电子眼会罚200元,如果巡警,5分钟就开罚,所以一般司机都要预定时间联系顾客,让顾客提前或者指点停车点等待
一切从头开始
这种人渣就应该判刑,
陈生
这个法官读过书
用户78xxx38
又坏又没脑,该死!
东莞富祺昌科技
鸡汤文 现在哪个司机没读过书 没见过钱 贪你那点钱 什么都是透明的 怀疑你侮辱司机这个行业 我拉了近3000人了 什么鸟都有 不要立牌坊
你的选择 回复 06-24 12:55
是的出收费站时也有报价不可能存在多收情况
用户10xxx99 回复 06-25 12:46
怎么就不可能呢?不要说的那么肯定,一般打车的人做在后排的有几个会去看高速出口那个收费的,再者有些顺风车司机用的ETC过高速,那个高速费用在行程结束后司机直接在平台上添加进去。难道你不知道?只要是耍心思的人,任何事情都有应对的办法。
用户15xxx65
我坐过一辆网约车,上车就听见司机骂骂咧咧的说前面有个人把他的单取消了,实际上是下大雨,他自己没到指定地点,不过也不能全怪司机没去指定地点因为那个地方是不能停车的,但是骂骂咧咧在车上影响我就是他的错
kit
现在的收费站都是偷偷和司机收费的了?
鎏月and辉火 回复 06-26 09:49
你知道什么叫ETC吗?
kit 回复 鎏月and辉火 06-26 17:13
不认识,ETC只显示给司机?乘客看到是乱码?
幸福小黄人
只是告侵犯名誉?不是告诽谤?
缥缈
不是诽谤罪吗
ZZhang
违法成本还是太低了
茂名─天涯浪子
打车要高速费我就换车,大把车坐
怼穿肠
不少专职业的顺风,滴滴,,就是坏到骨头里
無恶不作
大家都是江西的就别计较哪么多了,说不定还是上饶老乡呢[滑稽笑]
蚊子不怕冷
这个的士司机死了没
本以为豁达如鲁达
平台不会透露乘客电话号码!
北方的家555886
无德的人就应受到惩罚,中国的一句老话,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长记性长,
爱音乐的大叔
现在的顺风车已经变味了,成了黑车非法营运的盈利工具,反正我是从来不坐这玩儿意儿,太坑了
叶长盛
网约车没顾客真实电话号码,Ai
共你有灵犀
这是属于诈骗 直接刑事
没事看看
这高速哪到哪还600多,这女的坐多久的车没点常识,而且出高速也有显示
用户10xxx99
这种人渣应该判刑,而不只是赔偿就解决了!散播谣言者就应该让他去踩缝纫机,而不只是赔偿就解决了。
叶长盛
用户10xxx07
法律是公正的![点赞]
一介草
一看就是胡说八道,邻市打个车要这么多钱吗
聆听
古话说的好:车船店脚衙不死也该杀。
用户13xxx48
可喜可贺
阿白
小便,违法运营呢?下次编号点
用户10xxx29
人家是开门一张图!好家伙你是空口开大炮呀
用户12xxx63
这男的心眼比针还小
难佐女诱
取消其从业资格证,拘留十五天。
用户12xxx58
诽谤罪,可入刑。
神经蛙
很假。不真实的事。不要发出来
一介草
一看就是胡说八道,邻市打个车要这么多钱吗
云淡风轻
不应该抓起来坐牢吗
南国红豆
这种人应该进去踩缝纫机,三个月起步!给点钱就过关太轻了
海阔天空
这就是因果报应!
子弹头
干一票大的了,,得不偿失
流云
全靠编
恋在暖暖的冬季
诽谤罪不用坐牢的吗
用户17xxx65
活该!
月落乌啼
告他组织介绍卖淫罪,这个是刑事问题不是行政问题,有实刑的
狼眼看天下
此种人渣司机必须重罚
我不想念
这种人活该 没有判刑不对
西雅图
活该处罚才以后怎么做人👍
z舒畅
这种人为什么不让他坐牢?
小马哥-
一看就是编的。。。。收620的高速费?? AI文吧。。。联系电话都是虚拟号码,怎么知道女的真实电话? 真是乱扯的文章。。。。
泉大哥
代价有点小,犯罪成本太低。
用户13xxx60
司机好人少!
完美风暴
律师费也要对方负担,法院不可能这么判,瞎编的吧。
愚人一笑
这个王强就是无赖、人渣!这个判罚还是轻的。对此类人渣就应严办,以儆效尤!
一介草
一看就是胡说八道,邻市打个车要这么多钱吗
一介草
一看就是胡说八道,邻市打个车要这么多钱吗
似水流年
没有文化真的可怕
凡人
平台招的司机都是无犯罪记录的良民,你们就这样告他了方便吗?
用户17xxx17
还要起诉平台。管理失职。不能只收钱不负责
用户98xxx43
活该,判刑才好,司机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