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保护我的女儿!”河南,一女孩放学期间遭到不良青年欺辱,父亲见状上前护住女儿,岂料,却遭到对方围殴被打倒在地。见女儿被对方拉扯衣服,父亲忍无可忍,持砖块上前进行反击,最终致1死5伤。这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法院这样判了! “住手!放开我女儿!”父亲怒吼着冲向那群不良青年,将被吓得瑟瑟发抖的女儿护在身后。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在光天化日之下,亲眼目睹女儿受到如此欺辱。 其中一个青年不屑地瞥了父亲一眼,嘲讽道:“你算什么东西,敢管我们的事?”说罢,他狠狠地推了父亲一把。 父亲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但他迅速稳住身形,护住身后的女儿不让她受伤。然而,更多的青年围了上来,对父亲拳打脚踢。 父亲倒在地上,感到剧烈的疼痛从四面八方袭来,但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要保护女儿。 就在他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时,看到女儿被一个青年拉扯衣服,女孩的哭喊声刺痛了他的耳膜。 父亲的眼神瞬间变得凌厉,他的忍耐达到了极限。他随手抓起地上的砖块,猛地冲向那些青年,对准他们的头部狠狠砸去。 随着砖块的落下,青年们一个接一个倒下,场面顿时陷入混乱。父亲的眼中已经没有了恐惧,只有保护女儿的决心。在这场混乱的反击中,最终有一人被当场砸死,另有五人受伤严重。 事后,父亲被警方逮捕,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人们纷纷讨论这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支持者认为,父亲是在危急关头不得已为之,完全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而反对者则认为,父亲的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防卫限度,构成了故意伤害。 在庭审中,父亲的辩护律师情绪激动地陈述道:“法官,我的当事人在当时的情况下,面临的不仅是自己被围殴的危险,更重要的是他女儿正遭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侵害。 我当事人的行为完全是出于对女儿的保护,属于正当防卫。他没有选择逃跑或者报警的机会,因为时间紧迫,他只能用手中的砖块保护女儿。” 检方则坚持认为:“尽管情境特殊,但被告人在对方已经失去反击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致命武器,导致了一死五伤的严重后果。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构成防卫过当,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官在听取了双方的辩论后,结合案情作出判决:认定父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但考虑到事发时的特殊情况和父亲的出发点,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同时,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父亲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女儿,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防卫行为的强度超出了法律规定的限度,因此不能完全认定为正当防卫。 这一判决结果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讨论。许多人认为,父亲的行为虽属防卫过当,但他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这种人性化的考量应该在法律中得到更多体现。 而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在面对危急情况时,如何合理使用防卫手段,同时保护自己和他人,是每个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最终,父亲得以保住自由,但内心的创伤和那场悲剧的记忆,恐怕将永远伴随着他。 他只想保护自己的女儿,却在一瞬间踏入了法律的灰色地带,提醒着每一个人:正义有时并非黑白分明,但法律始终是我们维护秩序的最后防线。

清风侠影
没有具体的现场说明,不清楚情况。不过要是比较唐山打人案的现场,我觉得判的有点重
用户18xxx77
防卫要限制力度吗?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谁能限制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