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花了100000元购买下了当地村民的一套房子,20多年后,当地遇到拆迁,根据规定,男子可获得537平方米的拆迁巨款。岂料,村民在得知此事后,瞬起贪念,竟以男子并非本地户口为由,主张此前双方交易无效并告上了法院。对此,法院这样判了! “老王,你这房子卖给我可有二十多年了,当年你拿了钱,也签了合同,怎么现在反过来说交易无效?”男子在法庭上质问道,语气中透着一丝不满。 “那时候你外地人,村里人也不懂什么法律,就这么签了字。”老王冷笑着说,“现在政策变了,房子要拆迁,钱自然应该归我们本村人。你不是我们村的,凭什么分这笔钱?” 男子的脸色沉了下来:“老王,当年是你主动提出卖房子,说要拿钱去做生意,现在你看着有利可图,就想反悔?这可不合道理!” 老王耸了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这房子本来就不该卖给外地人,再说了,现在我主张交易无效,也符合村里的规定。你不是本村户口,拿这房子是占我们村里的便宜。” 男子的律师站了起来,语气坚定地说道:“法官,这套房子自二十多年前出售至今,我当事人一直依法居住、使用,期间老王从未对房屋产权提出过异议。 现如今,因为拆迁补偿,老王突然翻旧账,这显然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完全没有法律依据。” 老王的律师则辩解道:“法官,我方认为,当年的房屋买卖确实不合法,因为购买方不是本村户口,按照当地规定,村集体财产不能随意转让给外来人员。因此,我们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法官思索片刻,问道:“那么,卖房时是否有其他村民或村委会出具相关意见,表明不同意出售?” 老王明显一愣,他并未预料到这个问题,只好支支吾吾地答道:“当时……当时大家都不懂这些,合同也是随便签的,村里也没管。” 男子的律师抓住这一点,继续说道:“既然当年没有异议,也没有人提出过异地户口不能买房的规定,那今天再来主张合同无效,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更何况,这二十多年来,我当事人持续履行所有义务,并一直使用该房屋。” 法官点了点头,随后宣布休庭,表示将择日宣判。 几天后,法院作出判决:确认男子与老王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老王无权再对房屋产权提出异议,拆迁补偿款应依法归属男子所有。 法院还特别指出,合同签订后,买方长期使用房屋,卖方既已收取款项,并在多年间未提出异议,合同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力,不能因利益变化而轻易推翻。 听到这个结果,老王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他本以为能借政策的漏洞从中获利,没想到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而男子虽然赢得了官司,但他心里也并未感到多少喜悦。毕竟,曾经的邻居如今却为了钱反目成仇,这让他对人情世故有了新的认识。 这场官司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多村民私下议论纷纷,有的为男子打抱不平,有的则认为老王实在太过贪婪。 最终,这件事也让大家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是买卖交易还是人际关系,诚信才是最重要的。 当利益冲突时,法律会站在公正的一方,而非那些心生贪念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