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位70岁老人身患重病,把自己的200万元转存到外孙女名下,享受年利息

怀瑶看娱乐 2024-09-29 20:57:41

辽宁沈阳,一位70岁老人身患重病,把自己的200万元转存到外孙女名下,享受年利息3.5%。谁知到了第二年,老人发现存款只剩86万,变成了终身寿险。老人追问之下才知道,银行经理联系外孙女说,老人同意给她买这个保险,外孙女不明真相,在银行经理的远程指导下,签了保险合同。老人怒不可遏:“我外孙女才21岁,还在上大三,我为什么要给她办理终身寿险?” 老人气得连拐杖都快摔掉了:“小李,我说的存款呢?为什么会变成保险?我都没同意买这种东西!” 银行经理小李在电话那头显得有些为难:“叔,您别着急啊。是这样的,当时我们是联系了您的外孙女,她签了合同,我以为这是您同意的安排。” “我同意?我同意个鬼!”老人越说越生气,声音颤抖,“我存钱是为了生病时用的,你搞什么名堂,把我的钱弄成保险?我外孙女才21岁,压根不知道这些东西,你们怎么能这么随便让她签合同?” 外孙女站在旁边,脸上满是愧疚:“姥爷,我真的不知道……当时银行经理跟我说是您同意的,我还以为这是对我好的决定,没想过会是这样。” 老人一拍桌子:“你不知道他们可知道!你一个学生懂什么?他们这是骗你!” 眼看事情闹大了,老人和外孙女一起去了银行,找到了经理小李。小李见状,神色有些尴尬,开始解释:“叔,您听我说,这个保险其实也不坏,终身寿险对年轻人来说是个保障,而且收益也不差……” 老人火冒三丈,打断他的话:“保障?我需要保障吗?我钱存银行是为了自己养老,万一我身体不好,急需用钱怎么办?现在你告诉我,这保险能随时取出来?还能有我原来存的利息?” 小李被问得哑口无言,只好低头嘀咕:“这……确实不太方便直接取出来。” 老人听了更怒:“那你还好意思让我外孙女签这种合同?你们不觉得太过分了吗?” 在一旁的外孙女这时候也忍不住说道:“小李经理,当时你跟我说是姥爷同意的,我才签的。可是我压根不懂这些,你们银行应该为客户负责,怎么能随便让我签这种重要的文件?” 银行经理无奈,只能支支吾吾地回应:“这也是银行的理财产品之一,很多客户都买,确实是对未来有好处的……” 老人冷笑一声:“未来?我现在都70岁了,我要的是现在能用的现金,而不是你们这些所谓的未来保障!” 双方僵持不下,老人最终决定要追究责任,他找到了一位律师咨询情况。 律师了解后表示:“这种情况非常不合理,银行不应在没有充分告知的情况下,让不具备金融知识的外孙女代替老人签订合同。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撤销这份合同,甚至追究银行的责任。” 老人听了律师的建议,决定走法律程序。于是,他们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指控银行在未充分告知客户真实情况的情况下诱导签订不合理的合同,要求撤销保险合同并退还存款。 庭审过程中,律师详细阐述了银行的过失,指出银行经理在未经老人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误导外孙女签订了不符合老人意愿的保险合同,且外孙女没有足够的金融知识,无法独立作出这样的重大决定。 律师强调,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有义务保障客户知情权,而不是为了自身业绩将保险强行推荐给客户。 法院最终裁定,银行的行为存在明显的诱导和误导成分,合同无效,要求银行全额退还老人存款,并按原约定的利率补偿相应利息。银行还被责令向老人道歉,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得知判决结果后,老人终于松了口气:“我就知道,我的钱不会平白无故消失!我外孙女年纪小不懂事,但银行这么大的机构,应该为客户负责才对。” 外孙女也在旁边愧疚地说道:“姥爷,对不起,我以后一定会多注意这些事情,不会再随便签字了。” 老人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这事儿不怪你,是他们钻了空子。以后我们得学会保护自己,不让别人随便忽悠了。” 这起事件也给社会敲响了警钟,银行和金融机构在推销理财产品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特别是在涉及老年人和缺乏金融知识的客户时,更应当谨慎操作,不得为了追求业绩而忽视客户的真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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