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某公司派遣员工到村子里帮扶村民,向每位村民分发20斤大米和豆油,村民们纷纷表

怀瑶看娱乐 2024-10-12 15:04:26

吉林某公司派遣员工到村子里帮扶村民,向每位村民分发20斤大米和豆油,村民们纷纷表示感谢。其中,一位大妈领完物资后扛着大米就走,然而在上楼时不幸摔倒,意外去世。公司得知这一悲剧后,出于善意主动提供了5000元抚慰金,但没想到,大妈的家属认为公司职工没有帮助大妈提东西,才导致事故发生,提出索赔40多万元,并将公司告上法庭。 事情发生后,村里议论纷纷。大妈的家属情绪激动,认为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家属在起诉书中表示,公司的员工既然安排了物资分发活动,就有责任确保村民的安全。 特别是大妈年纪较大,背着沉重的大米和豆油上下楼,显然需要帮助。而公司职工没有尽到相应的照顾义务,才导致大妈发生意外,最终不幸去世。 公司方面则表示,他们在分发物资时已明确告知村民要注意安全,员工们也是按照规定进行分发,没有任何不当行为。 对于大妈的不幸去世,公司也感到非常遗憾,才主动提供了5000元的抚慰金。然而,对于家属提出的巨额赔偿,公司则无法接受,认为事件与他们无直接责任。 法庭上,双方的争论十分激烈。大妈的家属坚称,公司的员工有义务帮助像大妈这样行动不便的老人提物资,正是因为他们的疏忽,才导致了大妈摔倒身亡。 家属还请来了邻居作证,声称大妈在摔倒前曾向员工求助,但员工未给予帮助。 公司则提供了监控录像,显示当天发放物资的现场秩序良好,员工们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没有任何忽视或怠慢村民的行为。 此外,公司还指出,大妈是在自己家楼梯上摔倒的,这属于她个人的行为,与公司无关。 法院在仔细审理了案件后,认为大妈的去世虽然令人惋惜,但公司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过错。 首先,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提醒义务,大妈是自愿领取物资并自行返回家中,其途中发生的意外与公司的行为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其次,虽然大妈年纪较大,但她领取物资时并未表示自己无法搬运,也没有要求公司的员工帮助搬运,因此公司没有义务提供额外的帮助。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无需赔偿40万元的巨额赔偿金,驳回了大妈家属的诉讼请求。对于公司主动提供的5000元抚慰金,法院认为这是基于道义上的关怀,而非法律责任。 案件的判决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有些人认为大妈的家属有些“讹天讹地”,过度追求赔偿,而有些人则觉得公司应该更加关心村民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在面对老年人的时候,应提供更多的帮助。 无论如何,这起事件也给社会带来了一些启示:在类似的公益活动中,如何既能帮助他人,又能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或许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0 阅读:1
怀瑶看娱乐

怀瑶看娱乐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