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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空调新能效星级要求正式实施

近期,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ST)发布通告,明确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

近期,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Suruhanjaya Tenaga,ST)发布通告,明确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空调新能效星级要求的实施安排。核心要点如下:

一、适用产品范围及测试标准

产品范围:适用于制冷量在7.1kW范围内的单相分体壁挂式非管道空调

测试标准:MS ISO 5151 、ISO 16358-1

二、能效星级要求

制冷量区间

星级

CSPF实测值(Wh/Wh)

<4.5kW

5 星

≥6.09

4 星

5.40~6.09

3 星

4.80~5.40

2 星

4.10~4.80

1 星

<4.10

4.5~7.1kW

5 星

≥5.60

4 星

5.00~5.60

3 星

4.40~5.00

2 星

4.00~4.40

1 星

<4.00

注:最低能效要求(MEPS)为2星

三、产品合规安排

2026年1月1日前已上市的产品:

无需更换能效标签,可沿用原有标识正常销售。

2026年1月1日后进口/生产的产品:

如产品能效证书(COE)在有效期内,可凭现有能效证书继续进口、生产,沿用原有能效标签至证书到期。

能效证书(COE)在2026年1月1日及以后到期的产品:

若申请人在2026年1月1日起提交新申请或续期申请,需提交现有能效检测报告及SIRIM QAS出具的新评估函,并按新评估函更新能效标签,建议在标签上标注2026年份以区分新旧标识。

四、能效标签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