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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女子发现马桶堵了,花10元找平台派人上门维修,师傅承诺100块能搞定。谁

广州,一女子发现马桶堵了,花10元找平台派人上门维修,师傅承诺100块能搞定。谁能想到,师傅上门维修时,向女子推荐380/斤的强效疏通液。岂料!师傅利用女子烧水空隙,用了9.7斤。随后,师傅又忽悠女子使用液氮枪,一来二去,马桶终于疏通了,总共花了4700元。事后,女子感觉是被师傅骗了,无奈她只好报警求助。经调查后,师傅说:“你同意我才用的,我有全程录音!”

(来源:潮汐视频)

周末,胡悦在家休息,正惬意地躺在床上刷手机。过了一会儿,她去了趟厕所,却发现马桶堵了,水怎么都流不下去。

本来想着好好休息,结果马桶还堵了,胡悦心里一阵烦躁,赶忙上网找维修师傅。她不禁叹气,好好的周末心情全毁了。

胡悦在一个服务平台上,花了 10 快钱,联系到了一家管道疏通公司。

没多久,客服让胡悦加管道疏通师傅的微信进行沟通。

胡悦照做,加上师傅微信后,跟他说明了情况,还问修好大概需要多少钱。

师傅态度特别热情,在电话里说:“100块就能搞定。”

胡悦觉得价格能接受,就把地址告诉了师傅,让他尽快上门来疏通马桶。

很快,师傅就到了,他提着两大包工具,不过身上穿的不是工作服,只是平常的衣服。

胡悦也没太在意,心想平台推荐的应该不会有问题,就把师傅请进了家门。

师傅走进卫生间,先用电动弹簧管试着通了通马桶,接着摇摇头说:“这不行啊!堵得太厉害了。”

胡悦也不太懂,就想着赶紧把马桶疏通好,不然没法用啊。

师傅从包里拿出一桶液体,跟胡悦讲:“这是用来通马桶的‘纳米浓缩溶解液’,一斤 380 元。”

胡悦听师傅这么说,看了看那桶没有商标的溶解液,也不清楚到底是啥。

为了快点疏通马桶,再加上师傅说得好像这溶解液效果很好,胡悦就同意使用了。

师傅拿出秤,当着胡悦的面称了称溶解液的重量,还跟她说:“这溶解液倒多少你就得给多少钱,你先帮我烧壶开水。”

胡悦应下,就去客厅烧水了。

等她烧完水回来,看到师傅已经往马桶里倒了好多溶解液。

这些溶解液一共用了 9.7 斤,价格总共是 3686 元。

但是,马桶还是没通。

胡悦有点懵了,倒了这么多怎么还不通?

师傅又从包里拿出个东西,告诉胡悦这是进口液氮枪,用一下肯定能通,不过这一枪的费用得将近一千块。

胡悦着急,也没多考虑,就让师傅赶紧弄好,只要马桶能通就行。

师傅笑着说:“这回肯定能通,你放心。”

果然,师傅一番操作后,马桶终于通了。

看着水顺畅地冲下去,胡悦松了口气,准备和师傅结账。

师傅算完说:“一共 4700 元,你直接给我转账。”

听到这个价格,胡悦惊呆了,怎么会这么贵?

师傅收拾好东西站在那,等着胡悦付钱。

胡悦毕竟一个人在家,怕不给钱师傅不走,只好硬着头皮给师傅转了账。

之后,胡悦收到了一张维修马桶的收费单据。

师傅走后,胡悦马上找平台申诉,想让他们退还部分费用。

谁知道,因为她不是通过平台支付的,最后平台只退了她 10 元中介费。

申诉没成功,胡悦又报了警,可维修师傅说在胡悦家干活全程录音了,使用疏通剂等工具都是经过她同意的,没有坐地起价。

师傅还表示,自己只是在群里接活,不属于哪个公司。

最后,民警认定这是私人纠纷,不符合立案条件。

1、维修师傅在维修过程中,有没有欺诈行为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维修师傅电话里说“几十元就能修好”,上门后却不断加价,最后收了 4700 元。

师傅告诉胡悦疏通剂一斤 380 元后,让她去烧水,趁她不在倒了 9.7 斤疏通剂,这个过程胡悦没看到。

要是师傅在维修中故意误导或者虚假宣传,让胡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付了高额费用,那这种行为可能就构成欺诈。

胡悦可以要求赔偿。

2、胡悦付了 4700 元维修费用,她能要求师傅退回来吗?

《民法典》第 57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师傅没按约定的价格和质量提供服务,王悦有权要求退款。

不过,胡悦得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维修单据、聊天记录等。

但平台给胡悦的回复是,她支付的 10 元已经退回。

而师傅上门通马桶收的 4700 元是在“双方同意交易”的情况下,所以不符合退款条件。

胡悦很无奈,通个马桶花这么多钱,都能再买一个新的了!

最后提醒大家,不管修啥,一定提前和师傅把价格谈好,保存好相关证据,免得遭遇维修骗局。

那么,你们有过类似经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