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置信!内蒙古,四名男子看视频时,看到女主播长得好看,心生邪念。几人约女主播出来开房,女主播开价1000元,四人各自拿出250元,依次与她发生了关系。哪知道事后女主播感觉自己大亏,于是报警称被侵犯,可四人硬说是嫖娼。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930老友记)
某晚,烧烤摊前,烟雾缭绕,赵刚、孙强、李华和周明四人围坐一团。
啤酒瓶碰得叮当响,笑声此起彼伏,可他们所谈内容却很不正经。
“你们快看,这个女主播,好漂亮哟!”
赵刚捧着手机,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屏幕,上面正是王瑶直播的画面,眼神里满是坏水。
“听说她不光搞直播,还做那种见不得人的事呢。”孙强跟着搭腔,脸上的笑容透着猥琐。
赵刚一听,脑子一转,猛地一拍桌子说道:“咱们四个,每人出 250 块,把她约出来,咋样?”
李华有点迟疑:“四个人,她能同意?”
赵刚阴恻恻地一笑:“黑灯瞎火的,她能分得清?”
这个提议瞬间得到了其余三人的响应,四人相互对视,目光中尽是贪婪与兴奋。
随后,赵刚主动添加了王瑶的微信,说了一堆甜言蜜语,提出给 1000 元与她共度一晚。
王瑶起初不太乐意,可最终还是被金钱诱惑,答应了见面。
他们约定好了时间和地点,四个人还特意收拾了一番,就在常去的烧烤摊等待。
王瑶现身了,身着紧身裙,身材婀娜多姿,让这四个人看得心潮澎湃。
“来,王瑶,先喝几杯,联络联络感情。”赵刚举起酒杯劝酒,其他人也跟着起哄。
王瑶起初还有所戒备,可耐不住四个人不停地劝酒,很快就有了醉意。见时机差不多了,赵刚便带着王瑶离开。
回到赵刚的住处,赵刚迫不及待地和王瑶发生了关系。完事之后,他借口上厕所,悄悄出去示意其他人进来。
孙强第一个走进房间,王瑶此时有些迷糊,没有察觉异常。
可当李华准备进去时,王瑶突然清醒,她察觉到不对,赶紧打开灯。
“你们……你们干什么?”王瑶吓得声音发颤。
李华冷笑一声:“哼,钱都收了,还想反悔?”
周明也跟着说:“对,我们付了钱,你就得依着我们。”
王瑶想要反抗,可又惧怕这四个男人做出更过分的事,只能默默忍受。
事后,王瑶越想越委屈,觉得自己遭受了极大的侮辱,又气又怕之下,选择了报警。
很快,赵刚他们四个被警方抓获,并被送上法庭。可这四个人坚称自己是嫖娼,并非犯罪。
1. 赵刚他们四个认为,他们和王瑶事先谈妥,并且付了钱,不算犯罪。
他们在法庭上表示,赵刚在网上和王瑶约定好地点,还谈妥了 1000 元的事。
对于检察院指控他们强奸,四个人都说,发生关系时王瑶是自愿的,没有反抗,所以只是违法行为。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67 条,他们应该被拘留 10 至 15 天,再缴纳罚款,不应认定为犯罪。
2. 检察院却指出,他们的行为违背了王瑶的意愿,构成犯罪。
检察院认为,赵刚和王瑶谈好的交易,发生关系属于违法。
但是孙强趁着夜色,欺骗王瑶并与她发生关系,违背了王瑶的意愿,构成犯罪。
李华和周明在王瑶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依旧强行发生关系,同样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孙强、李华和周明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判处 3 至 10 年有期徒刑,赵刚作为帮凶,也要承担责任。
3. 那法院如何判决呢?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孙强、李华和周明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关系,构成犯罪。
赵刚最初的行为虽只是违法,但为三人的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属于从犯。
根据《刑法》第 27 条,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所以赵刚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最终,法院判处孙强、李华和周明有期徒刑 4 年,赵刚有期徒刑 2 年,王瑶也被拘留 15 天。
(文中均为化名)
对此,大家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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