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志军案件为什么会引起如此汹涌的舆论热潮?本质上不是因为案件本身,而是因为很多老

岁已暮聊社会 2025-01-01 14:26:34

党志军案件为什么会引起如此汹涌的舆论热潮?本质上不是因为案件本身,而是因为很多老百姓对自己的处境不满。

​在这些人的心中,党志军代表着底层,代表着自己的生活处境和阶层利益,而党志军被判死刑,就好像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了损害。

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党志军案件只是一个法律问题,不应该被某些人升级为贫富对立或者官民对立的问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志军触犯了法律底线,证据确凿,依法量刑,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   咱老百姓过日子,都盼着公平正义,可不能因为一时同情,就模糊了法律的边界,不然社会秩序得乱套。   每个案子都得依据事实、依照法律来判定,要是都掺杂进别的因素,以后谁还敢相信司法公正,大家的安全感从哪儿来?   党志军的行为给受害者家庭带来巨大伤痛,人家也盼着法律能还一个公道,咱们得将心比心。   司法部门办案是严谨且透明的,从调查取证到宣判,整个流程都有监督,就是为了确保不冤枉好人、不放过坏人。   咱得相信,维护好法律尊严,对每个守法公民都是好事,这样大家才能安心奋斗,社会才能稳步向前。

0 阅读:5600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11

用户10xxx11

257
2025-01-01 15:41

谁能拍着胸脯说九千元是夭底下判的最公平公正的,一万二千元就是不公平公正。

哈哈镜 回复 03-23 17:17
法律怎么算误工费的对自由职业者,或者捡纸壳子为生的人是多少,还有因受伤疼痛,生活非常不变的损失,这些都有标准吗!又以那个时间算开工,是出院,还是康复,有什么标准。法律有规定吗!如果没有法就不能破协商,因为协商时,说的那些赔偿方认为值这么多钱了,法不能让它贬值。法可以限制最低,但是不能破坏别人认可的高价值。

~~ 回复 哈哈镜 03-23 17:23
你没有实力拿证据就不要BB,什么费都在实证的基础上衡量的

用户61xxx72

用户61xxx72

168
2025-01-02 22:52

关注民生不是空话,有些人活得真的艰难

用户48xxx99 回复 不知是谁 03-10 18:12
这个轻微伤是谁鉴定的,那个专业机构?

不知是谁 回复 03-05 00:37
活得艰难所以轻微擦伤肿胀要住三十天?而不是去工作解决困难?艰难就做伪证坑钱?要我说法官是太仁慈了,单单是伪证就可以抓他了,结果没追究他伪证罪的刑事责任给了他动手的机会。

用户12xxx70

用户12xxx70

140
2025-01-02 21:27

保险公司愿赔12000,保险公司为什么愿赔12000?保险公司理赔的不专业?保险公司里都是活雷锋?保险公司里都是胳膊肘向外拐的小人?这样看保险公司才是真的为人民服务啊?

不再乎 回复 01-03 00:07
12000是保险的司法成本,只要你能拿出这个数额的正规发票,哪怕保险公司觉得打官司自己能赢,也更愿意以这个价位跟你和解,但一旦进入司法流程,叫律师了,开始支付司法成本了,那就没有这个价了,就算你撤诉,保险公司也不会再跟你谈了。就以这个比较简单的案子为例,我了解的情况,大概就是律师相关费用要4000块,司法鉴定相关费要8000块,就以这个判决结果为例,法官直接结案了,没有让保险去对前15天做司法鉴定,那么保险赔了9000,加上4000律师相关的费用,其支出仍然高于司法成本12000,这就是保险公司愿意以司法成本价协商的原因。

用户10xxx66

用户10xxx66

130
2025-01-03 10:47

想不明白法院和保险公司合作,动机是什么?到底能合作什么?有知道的说说。

用户92xxx62

用户92xxx62

88
2025-01-02 17:47

9千元够药费么,为什么不公开住院花了多少钱

在地狱仰望天堂中的你 回复 03-07 14:09
哪也不对啊!24小时护理费一天两百!就是三千!误工费一天一百块钱!一千五!吃饭洗漱用品一天早10 中15 晚15!一天40 600百!生活成本200块钱钱!衣服裤子两百块钱!总共5500

不知是谁 回复 在地狱仰望天堂中的你 03-07 14:35
懒得细说了,护理费有标准,一百上下。再说了护理费是按等级算的,瘫痪的和轻伤的不是一个价(护理等级要自医嘱),活蹦乱跳、挂单、到处走来走去的人好意思要三十天护理费?巨婴?没手脚了?至于生活费?法律没这项目,只有误工费。笔在这里,来,法律你来写。

白发三千丈

白发三千丈

79
2025-01-02 21:28

下班的法官还是不是法官啊?!?![晕]

Hhw

Hhw

70
2025-01-03 12:25

我感觉公平了,都死,最公平的了

钱城

钱城

66
2025-01-03 11:05

别扯那些没用的,反正命就一条,死亡最公平了

用户56xxx42

用户56xxx42

49
2025-01-03 11:13

他判死刑是没一点问题。但是起因却是最大的争议。

用户10xxx61 回复 03-23 10:31
这叫激情杀人,杀人有原因的罪不至死。

不知是谁 回复 03-05 00:41
无争议,你可看公开资料

用户15xxx77

用户15xxx77

41
2025-01-03 12:21

公平公正,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公平公正的事情了

a金色贝加尔

a金色贝加尔

41
2025-03-23 11:10

把可怜的人都逼成什么样了

用户10xxx99

用户10xxx99

36
2025-03-05 10:07

打耳光判几万怎么来的

不再乎

不再乎

28
2025-01-02 23:59

很多人不满是真的,但他们选这个例子糟透了。这个人是整个事件中唯一违规的人,其他人都没错,错的只有他一个人。

tb450524826

tb450524826

19
2025-01-03 12:10

都是自寻死路

Tigervista

Tigervista

13
2025-03-23 09:43

在民事案件中,一定要遵守生活常识和习惯。比如说,吃饭问题,法官坚持要要发票的才能计算,法官得确没错。所以因为当事人没提供发票,就坚持认为误工的10天当事没吃饭,将餐费坚决排除在外,你认为法官做的对吗?

爱丽梅琴

爱丽梅琴

10
2025-03-25 15:29

自己被撞时,希望也这么想,也许你有钱,不会要保险公司的钱

不知是谁

不知是谁

10
2025-03-05 01:00

你们,说话阴阳怪气也就算了,但请别泯灭人性,别颠倒黑白,别每个悲剧都搞“被害者有罪论”。案件的详细内容大多已公开,可自己查(贴过来要几千字我就不贴了),有些动机不明的人,故意选择性失明的则是另一回事。

AK74

AK74

8
2025-03-07 06:24

问题:这个事件真的不可避免吗,两条人命没有了。

不知是谁

不知是谁

7
2025-03-05 00:32

什么什么聊社会的帐号,都收外国或台湾钱,想扰乱我国社会,挑战我国司法权威的。你就继续造谣吧,过几年跨过海峡收你们来了。

小飞

小飞

4
2025-03-23 13:29

谁能拍着胸脯说伪造证据讹人钱财是正确的?

不知是谁

不知是谁

3
2025-03-05 00:29

党志军案中的医疗记录情况如下: - 2024年4月4日:党志军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剐蹭后,被送到郾城区中医院治疗并办理住院手续。病历显示党志军左手腕、左脚踝关节轻微肿胀。 - 住院期间:经过半个月治疗,医院评估认为党志军已符合出院条件,但党志军称他的手腕和脚踝关节还是疼,要求继续住院。 - 2024年5月3日:党志军办理出院手续,实际住院29天,但存在“挂床”现象。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根据党志军提交的证据、伤情和医院的病历、医嘱等,支持了党志军在医院治疗29天期间的全部医疗费4546.79元,但结合“挂床”住院的事实,酌定按照15天确定党志军的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用户16xxx69

用户16xxx69

2
2025-03-26 07:00

华润(央企)重庆某支公司,其二期新建工程违反职业病防冶“三同时,致员工不断出现癌症,地方应急局卫健委袒护企业,异地法院也不敢公正,维权真难。

不知是谁

不知是谁

2
2025-03-05 00:30

2024年7月23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1103民初4222号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党志军提交了花费2899.5元购买皮衣的网购截图和破损的皮衣照片,以及花费1800元购买案涉电动自行车的手写收据、电动自行车无法维修的手写证明材料等证据,要求被告方原价赔偿损失。经查,交警交通事故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证实,事故发生时党志军并未穿着其在民事诉讼中提交的网购截图中的皮衣;党志军雇主的证言及购车和修车支付凭证证实,党志军所骑电动自行车系其雇主购买,事故发生后,该车由其雇主花费75元进行了维修,且并未向党志军追偿修车费用。党志军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明皮衣受损、电动自行车无法维修的证据均系虚假证据; 根据党志军的供述,其自办理住院手续至出院,均未实际住在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党志军的主治医生的证言证明,党志军入院半个月后,医院评估认为党志军已符合出院条件。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参照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相关规定,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判决并无不当。

用户10xxx30

用户10xxx30

1
2025-03-27 19:35

什么都不说了。我们懂一点法,但是更细的规定并不掌握。因此不发表谁是谁非的详论。

岁已暮聊社会

岁已暮聊社会

让我们来分享精彩有趣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