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台湾立法院会在会议中进行表决,三读通过了《货物税条例第11条之1修正草案》。该草案将民众购买节能电器可获退还及减征货物税的相关规定期限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且每台节能电器最高可减征货物税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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