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日军将一个光着身子的少女扔到了河边,临走时还踢了几脚。突然,一条狼狗扑向少女,少女心想:“这次活不成了。”可昏迷前,她看到一双脚靠近自己…… 万爱花本名叫刘春莲,1929年2月出生在内蒙古和林格尔县韭菜沟村一个穷家。家里没钱养她,四岁时候父母就把她卖到山西盂县羊泉村,给人家做童养媳。 那双脚是老天爷给的人间奇迹!放羊老汉抄起扁担砸跑狼狗,破棉袄裹住血葫芦似的姑娘。可救得回一条命,救不回被撕碎的人生——十五岁的万爱花早被鬼子拖进炮楼糟蹋了三天三夜,肋骨断了四根,腰杆子打得像烂棉絮。更扎心的是,她当童养媳的"家"嫌她"脏了门楣",连柴房都不让进! 这事听着肺管子都气炸:四岁被亲爹娘卖掉,十五岁被鬼子当牲口折磨,到头来还要被自己人戳脊梁骨。旧社会吃人连骨头都不吐啊!尤其那些骂她"不干净"的,比狼狗还狠——鬼子刺刀捅的是身子,他们的唾沫星子捅的是人心。万爱花后来咬着牙活成"活证据",九十年代蹒跚着去日本打官司,可你猜怎么着?日本法庭扯皮二十年,赔的钱刚够买口棺材! 最该砸碎的是两把刀:一把是鬼子的兽性,屠刀专挑苦命人砍;另一把是封建的软刀子,童养媳制度早把女娃当物件,遭难了反倒怪物件"不吉利"。现在网上还有人叨叨"慰安妇是自愿的",放他娘的狗屁!看看万爱花佝偻的腰,那是被鬼子踢断的!看看她手上冻疮裂的口子,那是被"婆家"赶出门讨饭落的! 她昏迷前看见的那双脚,何止是老汉的草鞋?那是乱世里没被磨灭的人性微光。可惜这样的光太少了——多少"万爱花"冻死在雪地里,连双草鞋都等不到。记住啊,吃人的从来不只是侵略者,跪久了的奴才心更毒!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1944年,日军将一个光着身子的少女扔到了河边,临走时还踢了几脚。突然,一条狼狗
海边观潮客
2025-08-04 16: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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