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现役军人黎某和程女士刚结婚,甜蜜没几天,黎某就因任务回部队,两人开始聚少离多。程女士独守空房,空虚寂寞时,王某明知她是军属还和她同居。5月程女士怀孕,怕事情败露就离开租住地,但还和王某在微信上暧昧。后来黎某偶然看到聊天记录,气得直接报案。王某被抓后如实交代,他难道不知道破坏军婚后果严重?经审理认为王某构成破坏军婚罪,虽有坦白认罪认罚的从轻情节,可严重伤害了军人家庭,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24年3月,现役军人黎某和程女士领了结婚证。可谁能想到,这甜蜜劲还没过多久,黎某就接到了部队的任务,只能匆匆收拾行囊,告别新婚妻子,回到部队去。
这一走,程女士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白天她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房子,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心里那叫一个空落落的,晚上四周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就在这时候,男子王某出现了。
也不知道他是咋想的,明知道程女士是军属,还一个劲儿地往上凑,最后竟然还和程女士同居了。
这王某难道就没想过,这事儿要是被发现了,后果会有多严重吗?还是说他觉得自己能瞒天过海,永远不会被发现?
程女士也是糊涂,空虚寂寞的时候,就一头扎进了王某的怀抱,完全没考虑过自己丈夫的感受,也没想过这事一旦败露,会给自己的家庭带来多大的伤害。
5个月后,程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
这可把她吓坏了,心里直犯嘀咕:这可咋办?这事要是让黎某知道了,那还得了!
于是,她赶紧收拾东西,离开了租住地,想着离王某远点,这事就能瞒过去。
可这感情的事,哪是说断就能断的。虽然离开了王某,但程女士还是忍不住和他暧昧的聊着天。
她心里说不定还在想:就偶尔聊聊天,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黎某一直在部队里辛苦训练,心里还惦记着家里的妻子。
偶然他看到了程女士和王某的聊天记录,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外面保家卫国,妻子却在家里和别人搞暧昧,还怀了别人的孩子。
愤怒之下,黎某直接报了警。王某被抓后,很快就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这时候,他心里估计也后悔得不行,可后悔有什么用呢?一切都晚了。
1,王某明知程女士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与其同居,这明显是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某这行为就是典型的明知故犯,他心里肯定清楚和军属同居是不对的,但还是没能管住自己,这法律意识淡薄得让人咋舌。
王某被抓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按照法律规定,这属于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但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军人家庭的稳定,军人常年在外执行任务,他们的家庭本就需要更多的呵护,王某却去破坏,影响极其恶劣。
在量刑的时候,肯定不能只看从轻情节,还得考虑到他行为的危害性。
2,程女士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没有坚守婚姻的忠诚义务。
虽然法律上没有直接针对她这种行为有特别严厉的处罚条款,但从道德层面来讲,她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她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自己的丈夫,也破坏了军人的家庭。在婚姻关系中,忠诚是最基本的底线,她却没有守住,这无疑是对婚姻的一种背叛。
而且,她怀孕后还继续和王某暧昧,这种行为更是让人难以理解,难道她就没有想过事情败露后的后果吗?
3,有人可能会说,程女士也是因为丈夫长期不在身边,太寂寞了才做出这样的事。但寂寞绝不是出轨的理由!
婚姻是需要双方共同经营的,遇到困难和寂寞的时候,应该想办法去解决,而不是通过背叛婚姻来寻求安慰。
如果每个人都以寂寞为借口去出轨,那婚姻还有什么意义呢?
综上所述,审理认为王某构成破坏军婚罪。虽然他有坦白认罪认罚的从轻情节,可他这种行为严重伤害了军人家庭。
军人舍小家为大家,他们的家庭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王某的行为,无疑是对军人家庭的一种亵渎。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您觉得在以后的生活中,应该如何更好地保护军人家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