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的有点多。上海47岁的刘女士因退货与店员发生争执,店员让刘女士去垃圾桶里翻购物小票,刘女士突然倒地不起,口吐白沫,而店员“冷眼旁观”。 最终,法院判定便利店承担15%的责任,赔偿287945.68元,并且承担刘女士女儿5万元的律师费,合计起来就是30多万! 刘女士本身就有疾病,但店员不知道,作为正常人的想法,刘女士争执后突然倒地,我们会认为她是装的,故意想讹人! 谁能想到刘女士本身就有疾病,一生气就倒下了。 说实话,便利店有点冤,但也确实没有尽到帮忙打120的义务,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上海超市纠纷 超市退货
上海,47岁的女子在便利店买了啤酒之后想要退货。店员告知她:“退货得有购物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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