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吴女士想和很多的摩旅爱好者一样改装一个电动三轮车。就在网上跟一商家沟通,说明想要一款承重量大的三轮车,商家推荐新车型,确认承载量3吨。之后按照商家的指导,花3.2万网购三轮车。货品回来之后,发现三轮车的承重量只有200kg。吴女士担心超载违法。以7天无理由退货,遭商家拒绝。问及淘宝客服。很久也没做回应。 据大风新闻报道,四川眉山的吴女士是一名摩旅爱好者,此前见过他人将电动三轮车后边改装成房厢,这样就成了一个小型房车。她了解过,只要不超重超载就能合法上路,她十分羡慕,也想照搬这种方式改装一辆,方便开启户外旅程。 2025年7月28日,吴女士在淘宝平台浏览电动三轮车时,看中一款三轮车车型。考虑到要加装房厢,她多次与商家沟通需求,核心就是确认车辆承载重量——毕竟加装房厢后还要乘坐两人,承重不达标不仅影响使用,还可能违法。 商家反复向吴女士承诺,该车载重可达3吨,完全能满足她的改装和使用需求;之后又根据她的“特殊改装需求”,推荐了一款店铺未上架的新型电动三轮车。 听了商家的介绍,吴女士很满意,便在商家的一步步指导下,分两次支付32000元购车款。 8月15日,吴女士心心念念的电动三轮车终于到货,可让人傻眼的是:车辆标识牌上明确标注“装载重量200公斤”,这与商家承诺的“3吨载重”相差整整15倍。 吴女士又惊又急,一方面担心以后超重、涉嫌违法;另一方面,车辆实际参数与商家宣传严重不符,她也质疑车辆质量存在问题。 8月18日,也就是到货的第四天,吴女士以“7天无理由退换货”为由,在淘宝平台提交退货申请,没想到申请竟被直接拒绝,平台仅告知“以淘宝平台判定为准”,未给出具体理由。 吴女士满心诧异,随后联系淘宝客服反映情况,可客服并未正面回应退货被拒的原因,只笼统表示“会处理”,之后便一直没有下文。 无奈之下,吴女士又找商家协商,再次追问车辆实际承重,商家起初仍坚持“载重3吨”。直到吴女士拿出车辆标识牌照片,还告知已咨询交警——交警明确这辆车“合法载重仅200公斤,超载违法”,商家这才改口,称“3吨是车辆最大承受量,不是法定载重”,并表示“已把相关凭证提交平台,等待平台判定”。 不甘心的吴女士又查询了商铺资质,发现涉事店铺未进行工商登记。在淘宝平台的保证金仅6200元。 根据平台要求: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手工业产品或从事无须许可便民劳务等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可免于工商登记。可3.2万元的交易额是否属于“零星小额”,涉事商家是否涉嫌违法。 吴女士向平台反映了这些疑问,但淘宝仍未做出明确回复。最终,吴女士为维护自身权益,决定保留相关证据,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权。 1. 在本案件中,商家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本案中,商家将“合法载质量200公斤”的电动三轮车,反复宣传为“载重3吨”,且在吴女士明确询问承重以满足改装需求时,仍未如实告知实际参数,导致吴女士基于错误信息购买车辆,其行为符合虚假宣传的构成要件,吴女士可搜集相关证据,要求平台作出处理。 2. 淘宝商铺驳回合理退货申请,是否需承担责任?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保障。 本案中,在吴女士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条件的情况下直接驳回申请,平台未及时回应维权疑问,未履行平台监管与协助维权的义务,需对吴女士的维权困境承担相应责任,吴女士可要求平台限期处理,或向监管部门投诉平台失职行为。 商家虚假宣传、平台监管缺位,让消费者维权之路举步维艰。在此也提醒大家,网购大件商品时,务必留存宣传凭证、沟通记录,遇纠纷及时固定证据,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本案,网友有何看法,请留言。
四川眉山,女子花3.2万网购一辆农用电三轮,想改装成可以摩旅的房车,买前卖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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