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前7分钟下班,遇车祸身亡,公司称其属于私自早退,不算工伤!而法院的判决来了:属于工伤!网友:判的对,不然晚七分钟下班是不是也不算工伤啊?因为没按时下班! (来源:杭州日报) 卢某是某电子公司的员工,这天离下班还有7分钟,他直接去打卡下班,想着早点回家吃晚饭。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卢某开车想着老婆晚上给自己做什么好吃的,结果在距离公司3公里的路口遭遇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 卢某家人悲痛欲绝,料理完卢某的后事,他们认为卢某在下班路上出的车祸,且事故属于对方责任,于是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申请。 可是公司却拒绝了,公司辩解称,下午时间是6点,卢某5点53分就打开离开,属于私自早退,不算正常上下班。如果他不提前几分钟走,也许这起交通意外就可避免。” 但人社局调查发现,卢某2023年2月入职后,半年内的下班打卡记录显示,其离开时间始终在17时50分至18时之间,公司从未对这一现象提出过警告、处罚等管理措施。 最终,人社局认定卢某为因工死亡,两级法院均维持了这一结论。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先不说出车祸是谁的责任,员工早退7分钟下班,已经严重了违反公司的规定,属于旷工行为,既然旷工那怎么算工伤呢? 也有网友说,之前的下班时间一直都是17:50分至18点之间,说明公司默认这个时间不算早退,法院判决没毛病! 还有网友说,这公司老板没有良心,我们厂一员工人社部不认定工伤死亡,都是老板出面为其争取工伤赔偿,老板尽其全力争取到赔偿后,自己还出了部分家属费用,公司员工个个拍手为老板叫好,其后所有员工工作都尽其全力全责,说这种老板值得大付出与尊重!现在公司兴旺发达,业绩一路狂升,这就老板与老板的差距! 我觉得,只要是下班途中就是工伤,和下班时间没有关系。 至于早退,那属于另外一个事情,按照公司制度处理,总不能因为提前七分钟走人就不是下班吧! 否则,按照公司的说法,员工加班迟走几分钟也不可能算工伤,因为下班不按时走,对吗? 其次,早退是不应该,但你单位该处分处分,搞个严重警告或是记大过什么的都可以了,该扣钱扣钱啊! 但是,你员工遭此天大的不幸,不是积极协助其家人依法取得国家工伤保险赔偿,度过悲伤时刻,反而竟然竭尽全力去否认工伤,还闹到法院,说明这个单位的领导缺乏同情心。 站在维护工人利益的角度来看,有点迟到或者早退,仅仅是一般的劳动纪律问题,不应该作为否定工伤的依据。 企业如果非要拿这个作为理由,那就是黑心老板,法律必须要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利益!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员工上班,想迟到就迟到,想早退就早退,一天8个小时跑出去玩6个小时再回来打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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