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骑着自行车直接横穿马路,不料女子和自行车被撞倒在地,女子心想这回可以

梦溪分享 2025-09-14 22:44:01

上海,一女子骑着自行车直接横穿马路,不料女子和自行车被撞倒在地,女子心想这回可以讹诈司机,于是就打电话叫来家属,没有想到的是,结果交警判定女子全责。她的家属认为以前像这种情况驾驶员都带点责任的,最终交警说的一番话,让女子低头不语。 信息来源:长江日报 说来也巧,这事就发生在2025年9月13日,地点在上海某条不算宽的大马路上。 当天下午,天气不错,光线也好,路上车不算多,能看到远处有辆小轿车慢悠悠地开过来。 你要说小轿车有问题?完全没有,这车早就踩了刹车,速度让人感觉像在公园里遛弯。 但关键是,这位女子嫌走远,直接骑车横穿机动车道。 可她可没往规则上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非机动车想过机动车道,得下车推行,或者先走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 她既没下车,也没靠人行横道,更没确认“真没车”便一路冲,结果和那辆慢车来了个“尬撞”。 碰完之后,女子屁股一歪,摔在地上,车子也跟着倒。 她懵了,心想:“这下给你撞扁了,还能讹上一笔吧?” 马上给交警打电话,又给家里说:“快来撑场子!” 可等交警到场,一切监控、现场勘查都摆在眼前:车速慢、车道内行驶没错,女子跑到外面去横穿,具有违法嫌疑。 交警翻看监控,一目了然。 然后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程序,做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女子负全责,机动车无责。 女子一家人傻眼了:“咋回事?以前类似事故,司机不管咋样得赔点吧?” 交警当场问:“假如人人都像她这样想,随便冲马路,那正常行车的车辆还怎么开?”这句把家属问得五个字儿也冒不出来。 更要命的是,交警还强调一句:交通规则可不是为了吓唬人,规则面前没有“弱势优先”。 “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说得铿锵有力。女子在那儿听着,只能低头不语。 事后,大家在网上炸开了锅。大多数网友给这位交警竖大拇指:“硬核执法,给他点赞!” 也有人说:“女子被撞了,司机好歹给点医药费安慰下嘛?” 还有人反着来:“明明是她影响正常行驶,倒霉就倒霉,得赔偿司机精神损失!” 各种声音都有,但底线是一致,规则要硬气,谁违规谁担责。 说这件事的意义,就在于它甩掉了“谁弱谁有理”的老思维。 大家都知道,道路是公共资源,不是谁图个方便就能乱来。 交警这么判,不是为了伤害弱者,而是告诉每个人:侥幸心理害人又害己。 哪怕你觉得自己“很快”“肯定刹得住”,但规则没给你那口气。 再说了,交警按法定程序做事,出具了认定书,载明时间、地点、基本事实、成因和责任分配。 你要上诉,也得有新证据;要是就凭“我在趟马路上被撞”这句话,还真不够。 对30岁以上的你我来说,这种硬核执法才叫给力。 小时候骑车横穿过马路没出事,长大后就觉得“惯例”能行,可别被惯出来的大祸砸中。 规则不是摆设,别以为“大家都这样”就能没人管。 哪天真出了性命攸关的事故,再喊不听话,晚了! 这事给大家敲响警钟:骑自行车过马路,哪怕再赶时间也要下车走斑马线,确认安全了再上路,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万一有人开车没注意到,那就直接撞上了,吃亏的还是自己,所以不要拿生命当儿戏。 相信这次女子已经吸取了严重的教训了,千万不能有“谁弱谁有理”的思维,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和别人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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