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女子加盟开水果店,店还没开就投进去13万,开店后每月房租电费人工费1万多,哪成想,开店一个月,每天店里连个人影都没有,水果卖不出去全烂了,损耗又亏了1万多,女子只亏不赚,心态崩了,她想及时止损,就找加盟商退费,负责人反问,要是都不想做都退了,我们公司还生存吗?网友:开个水果店搞什么加盟? 叶女士刷手机时,刷到一水果品牌的加盟广告,对方宣称零经验也能开店,手把手教运营。 想着孩子在这边上小学,她要是能边陪读边开个水果店,赚点生活费贴补家用,日子也能宽裕些。 哪成想,店开起来1个月,天天冷冷清清,白天店里没顾客,外卖平台也接不到单,她自嘲“天天守着店,跟守活寡似的”。 当初签合同时,叶女士加盟费花了8万8,货架设备另算,总共4万3,公司承诺会帮她选址,另外装修、运营都有专人指导,还承诺开业扶持期会派人到店帮忙。 叶女士盘下广场边一间小门面,月租5000,水电费2000,雇了个店员每月开6000工资,这些是明账。 可最让她头疼的是水果损耗,进回来的很多水果没放两天就蔫巴不新鲜了,一个月下来光损耗亏出去1万多,算上房租人工,头一个月就亏了小2万。 第二个月更不敢想,她现在连进货都发怵,生怕卖不出去全烂在手里。 叶女士想及时止损,找加盟商在合理范围内退点钱。 可一联系招商部的人,对方不是说“姐姐我生病住院了”,就是干脆不回消息。 叶女士纳闷了,怎么每次找对方她都在医院?她坐不住了,想尽各种办法联系加盟商,后来打了客服电话。 客服说会帮忙转接部门,会有人联系她,但还是迟迟没等到任何回复。 叶女士没招了,就联系了加盟商的负责人王总,她发去微信说自己已经给记者曝光了,这件事必须给她个说法。 王总表示,如果因为不赚钱就想退,那你在投资时就应该明白有风险这个道理,我们能做的是什么?我们是一家企业,不能违背合同。 企业不单单为你一个人负责,也为更多门店负责,你退了, 我们其他客户呢?都不想做都退了,我们还生存吗? 所以,对于叶女士要求退费的诉求,王总无法支持。 但王总也没完全堵死门,说可以派团队去店里调研,看看问题出在哪儿,优化运营方案。 他表示,生意做起来才是实在的,退钱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并提议再和叶女士协商具体方案。 可叶女士却还是忧心忡忡,之前承诺的扶持,对方就就来了一两天就走了,现在又说调研,谁知道能不能真解决问题? 现在叶女士陷在两难里。继续开吧,每天睁眼就是亏钱,心里直滴血,关门吧,前期投的20多万全打了水漂,加盟费、货架钱想退比登天还难。 她跟记者叹气,当初说‘零经验也能开’,可现在连个销量都没有,我连渣子都没赚到! 有人看后不解地说,一个水果店搞什么加盟?去菜市场租一小摊位,每天自己一早去上游进货,勤快点,热情点,大方点,零头小毛小利让着点,积累一些周边熟客,可能还能赚点差价生活费。 真正好水果店干的好的几乎没有加盟店,加盟店投资太大!还有一点最重要想要开水果店必须得有实力,金钱实力,因为水果是新鲜消费,越没有客户损失越大,而且不舍得扔,到最后名声都没有了。 这个王总讲的也没错,盈亏自负,毕竟谁都不能保证你是赚钱的,另外你还是小白。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叶女士的困境?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特许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被特许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费用。 加盟商在宣传时承诺“零经验也能开店,手把手教运营”,并约定提供选址、装修指导、运营扶持及人员培训等服务。 但实际仅派员到店扶持一两天后便撤离,没有持续履行经营指导义务,导致叶女士因缺乏运营经验导致水果损耗过高、客流量不足,最终亏损。 叶女士可以主张加盟商未履行持续扶持义务,构成违约,要求退还加盟费、货架费等部分费用。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工作人员以“生病住院”等理由拒绝正面回应退费,且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实际构成“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叶女士可以要求加盟商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包括:继续履行合同,如提供实质性的运营指导、优化损耗方案等;采取补救措施,如调整经营策略、补偿部分损失;赔偿损失,如已产生的房租、人工、损耗等直接亏损。 王总提出的“调研优化”属于继续履行的范畴,但如果加盟商仍无法解决核心问题,叶女士可进一步主张解除合同并索赔。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1818黄金眼 2025.9.15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浙江杭州,女子和朋友去吃自助餐,2人花费1346元,女子为了吃够本,点了28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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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5xxx74
怎么世上还有这样蠢货,卖水果没开卖就没了13万,蠢到没可药救了[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
青龙之殇
什么都不懂的小白,还想创业不是找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