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老人在上班早高峰开车出小区地库,并要求物业必须先给开发票,否则就不给停车费。由于老人的车堵住地库出口,致其他业主上班迟到,物业被逼无奈给老人免费。可老人却赖上物业了,多次通过该方法逃单多次,甚至每次出地库门时都使用不同车牌,就是为了让物业没办法拉黑。物业忍无可忍,最终选择了报警。 据中安在线9月19日报道,在9月19日上午8点40分左右,涉事小区的一位业主开车带着老婆准备去上班,结果在出地库时,被一辆车给堵住了。 这辆车的车主是位老人,他要求物业必须先给他开票,否则就不缴纳停车费。 由于上班要迟到了,所以多位业主催促物业快点解决。物业也十分着急,他们给老人解释,开票需要开发商那边开具,而这个点开发商那边还没上班,等开发商上班后就开票。 可老人不愿意等,就要现场开,否则就堵住地库门,谁都走不了。无奈之下,物业就开放了小区的地库入口,让其他业主先从入口处离开。 物业表示,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过多次,前几次都是为了其他业主上班不迟到,所以就直接让老人不缴费离开了,但这老人好像赖上了,一直这么操作。 更奇怪的是,老人自己有固定车位,但他每次出地库开的都不是固定车位绑定的车,而是临时车。不仅如此,物业当初准备拉黑老人的车牌,但老人每次开临时车出地库时,都是不同的车牌。 由于此事太过蹊跷,物业只能选择报警处理了。 从涉事小区的情况来看,这小区内的地库的使用权应当属于开发商所有,由开发商制定业主使用地库的规则。 在小区地库内应该是有固定车位和临停车位,固定车位可能按年付费或直接买断,而临停车位需要另行收费。 按照物业所说,老人是小区内的业主,其享有优先使用地库车位的权利,而老人也从开发商手中拿到了一个固定车位。 可老人却一直开着临时车进出小区,而且还不愿意付费,这不管怎么说都是老人的不对。不能因为老人是小区业主,就破坏了规矩,让老人随意免费使用临停车位。 既然物业为老人提供了临时停车服务,但老人却不付费,这属于老人违约了,物业有权要求老人支付临时停车费。 如果老人屡次这么操作,就属于无理取闹,无事生非的闹事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提到了老人每次出门时,车牌都不一样,这导致他们无法拉黑老人的车牌。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老人每次出门开的车都不一样,那车牌不同是合理的。但如果车辆都一样,就是车牌不一样,那就涉嫌套牌车了,属于伪造机动车号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5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使用伪造车牌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因此,警方应当好好查查老人,看看是否存在故意闹事和套牌的情况。 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解释不清了!”广东广州,一小区里有上百户业主打死不肯交物业费,物业工作人员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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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66xxx97
二手车贩子,天天换不同的车,可以把物业搞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