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酒后行至一片玉米地时,见22岁女子骑自己车经过这里,突然心生歹意,强行将对方拖至玉米地里,并向对方使用暴力,导致其死亡。临走时还找来一根玉米棒插入对方阴道内。随后,骑着对方自行车扬长而去。24年后,男子被抓获,一审法院认定男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且情节恶劣,判处死刑。男子不服,提起上诉,对方辩护律师却提出“可能存在第三人作案”等辩护意见。最后,高院的裁定结果大快人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关于强奸死刑复核裁定书,引发广泛关注。 1998年的8月16号凌晨,山东淄博的生产路上一片寂静。 22岁的郭某甲刚下班,骑着自行车往家赶。可她不知道,一场危险正一步步靠近。 31岁的崔某某喝了酒,正晃悠悠地走在这条路上。 当他看到年轻的郭某甲独自骑车经过时,突然心生歹意。 他冲了上去,一把就把郭某甲从自行车上拽了下来。 郭某甲吓得魂飞魄散,拼命挣扎,但一个年轻女孩的力气,怎么敌得过一个醉酒的壮汉? 最终,因为力量上的悬殊,崔某某将郭某甲强行拖进了路边的玉米地里,玉米秆很高,把里面的动静遮得严严实实。 在这片黑暗的玉米地里,崔某某露出了魔鬼的面目。他粗暴地脱去郭某甲的衣物,郭某甲一边反抗一边大声呼救。 可这呼救声,被玉米地吞没了,没人能听见。 为了让她闭嘴,崔某某用手死死捂住她的口鼻,又扼住她的脖子,还不停地击打她的头面部。 一个年仅22岁的花季女孩,就这样在痛苦与绝望中,生命被残忍地定格。 她最终因机械性窒息,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但崔某某的残忍还没有结束。 他竟然从地里掰了一根玉米棒,插入了郭某甲的阴道。 做完这一切令人发指的事情后,他骑上郭某甲的自行车,若无其事地逃离了现场,留下郭某甲的尸体在冰冷的玉米地里。 郭某甲的家人发现她一夜未归,心急如焚,四处寻找。 当他们最终在玉米地里找到她时,看到的却是女儿冰冷的尸体和她身上无法形容的创伤。 那种痛苦和绝望,是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的。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 现场留下的线索不多,崔某某又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一消失,就是24年。 24年里,郭某甲的家人从未放弃过寻找凶手。 他们抱着一丝希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等待着正义降临的那一天。 警方也从未放弃过这个案子。 他们把这个积案挂在心上,随着刑侦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DNA技术的突破,警方重新梳理了当年的物证。 终于在2022年6月16日,警方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并将他成功抓获归案。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崔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审法院认为,崔某某在强奸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使用暴力致其死亡,并且在被害人死亡后实施了侮辱尸体的行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最终,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崔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崔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崔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 第一、根据现场勘查和物证情况,不能完全排除有其他人参与作案的可能性。 第二、崔某某犯罪并非预谋,而是临时起意,主观恶性小,且这些年里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归案后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 《刑法》第67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复核。 复核认为,现场所有关键物证,包括DNA证据,都直接指向崔某某。证据形成了完整闭环,足以证明崔某某是唯一的作案人。所谓“第三人作案”的说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崔某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他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远远超过了坦白等可以从轻处罚情节的考量。 2024年12月,高院维持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崔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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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无尽时
死刑,附带民事赔偿。
视角
数据说明山东百万人犯罪率排名24名以后,艾滋病感染也较低,但奇怪的是我怎么从网上看到犯罪的案例60%以上都是山东的?
39欧阳成功 回复 09-23 14:09
说明山东破案率高,没破案不等于没犯罪。
其实我喜欢你啊 回复 09-23 15:50
大数据看你喜欢看这块的就老是给你推送
原野
必须死刑!以告慰死者。
用户36xxx74
他的律师就是第三人
大浪淘沙
这崔某的律师也该杀,
春夏秋冬 回复 09-23 13:01
律师是一种亦真亦邪的职业,完全为雇主服务的,所以办法定律师的罪,
用户10xxx53 回复 09-23 15:54
人家律师拿钱办事而已
gjebr
必须凌迟,公开处决
用户42xxx09
死刑是最合适的
梦中的梦中
临时起意主观恶性小?这是咋说的?计划的目标就是那个,旁人不会理会。临时的,说不准啥时候看见谁谁就倒霉!这是恶性小?这种不确定的恶性才大好吧!
用户99xxx55
合理怀疑这个辩护律师就是所谓的作案第二个人!
居士
死刑,家属执行,方式自选,可选玉米棒
lee
为什么不是强奸罪杀人罪等多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刻执行?感觉更专业。
用户11xxx44 回复 09-23 13:43
这个少写了,
以诚相待
律师应为正义而战,不能作为金钱的奴隶。
一个粗鲁的绅士
给这种人辩护的律师,到底是个什么比玩意??
用户10xxx13
24年呀!还是没发现是他干的,该死确实是该死,法律上确实是超过诉讼时效了!
吴先森
必须当这女方的面把他蒸煮油炸!!!!
参商
不是過了二十年不追究了?
用户16xxx62
要立即执行
追逐梦想
这种还要审吗,直接死刑
般阳老唐
为恶人辩护的律师心都是黑的,真特么恶心。
用户17xxx98
熊包一个,敢干不敢承认。
零星的雨88
曝光这个律师,什么案子都接!m的!他家女人被这样施暴的话,他会怎么办?这样的律师不道德!
用户92xxx88
律师捏造事实有等三方,也要判刑
用户82xxx50
应该把这个律师一块判
用户15xxx58
过分了!必须严惩
用户10xxx57
把律师也一起枪毙,因为他说是第三人做的,他就是第三人,不然他怎么知道的
自强不息
恶魔在人间
大苏
这种律师难道不判刑吗?
用户10xxx94
还不想死,上诉!讼棍又施展博学辩解。
千痕
所以,女孩子不要往大熟地里去[哭笑不得]
般阳老唐
小编你一个贵州人咋知道的这么详细?
剑剑满天花满楼
让他活了那么久
用户10xxx32
杀了吗?现在
用户10xxx37
这样律师还有面辩护
用户10xxx80
律师只认钱,人给说人话,鬼给说鬼话。
用户10xxx15
女孩子当先保命,随机行事
用户18xxx34
剁了他
别忘记梦想
淄博有这条路吗?我本地人没找到。
燕归来
多活了二十多年,太可恨了
大傻
判崔某某辩护律师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