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一男子花35万买了套房,空置期间物业费照交,可等他要装修的时候,他惊讶的

叁号知识局 2025-09-23 12:08:14

河南开封一男子花35万买了套房,空置期间物业费照交,可等他要装修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自己房子被砸了正在装修,他手握房产证,房子竟然被人出租了,男子顿时懵圈,他质问租客:我才是房东,谁把房子租给你的?租客拿出一纸合同,男子直接傻眼。   麻烦看官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那是一套花了整整三十五万买下来的房子,河南开封的睢先生当初拍板时,心里盘算得很清楚:房价走势稳健,买下来既能保值,也许还能赚一笔。   房子到手后,他没急着住进去,想着慢慢来,先放着,物业费每个月按时交,自己手里攥着那本红色的不动产权证书,心里也算踏实,谁能想到,日后这套房子竟会闹出一场荒唐的“闹剧”。   到了要装修的那天,他满心欢喜地推开房门,想象中该是空荡荡的毛坯房,却扑面而来的是刺鼻的灰尘和震耳欲聋的电锤声。   几面墙已经被砸得坑坑洼洼,楼道里堆满了沙子和水泥,工人们大摇大摆地忙活着。   眼前这一幕,把他整个人都惊得愣在门口,心里只冒出一个念头:这不是我的房子还能是谁的?可为什么看上去像是别人家的工地?   睢先生立刻亮出了自己的身份,手里还攥着房产证,谁料工人们一脸理直气壮,说这房子有人租了,他们只是拿钱干活。   要说荒诞也真够荒诞的,明明是合法业主,结果被工人看成了“捣乱分子”。   更离谱的是,真正租房的人随后现身,手里还拿着一份盖着公章的租赁合同,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出租方竟是一家公司。   这下睢先生彻底傻了,自己辛辛苦苦买下来的房子,怎么就能被别的公司签个合同堂而皇之地租出去?   而租客也一脸无辜,觉得自己是按规矩办事,签了合同交了钱,哪能想到背后还有另一位真正的房东。   他急忙找到物业理论,希望能弄清楚来龙去脉,结果物业的态度让他更窝火。   工作人员摊手表示,他们压根不知道房子已经易主,只说这是法拍房,交易环节复杂,开发商此前确实和那家公司有过合同。   言下之意,就是这事他们也管不了,睢先生听了心凉透顶,本以为物业至少能站在业主一边,结果却连个明确的说法都给不出来。   事情到这一步,三方的矛盾已经摆在桌面上:房东理所当然觉得权益被侵占,租客则担心自己的租金打了水漂,物业更是撇清关系。   可无论哪一方,都绕不开一个事实——这套房子的所有权早已归睢先生,开发商和那家租赁公司根本没有资格再去“二次处分”。   从法律角度讲,这种擅自出租别人的房子,妥妥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民法典》明确规定,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开发商和公司越界出租,直接侵犯了业主的收益权和使用权,睢先生完全有权要求他们返还房屋,赔偿因装修和擅自占用造成的损失。   再看物业,虽然嘴上说“我们不知情”,可管理的责任却难辞其咎,物业的基本职责之一,就是掌握小区内的产权变动情况,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如今房子换了主人,他们却还停留在旧档案,导致业主合法权益被侵犯而浑然不觉,这怎么都难算合格,倘若因此造成损失,物业至少也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至于租客,看似最冤,钱交了合同签了,最后发现自己租到的不是“能住的房”,而是别人的麻烦。   可这冤里也有几分自个儿的疏忽,按照规定,租房合同签订后应当到房管部门备案,同时核实房东身份和房屋权属信息是基本的谨慎义务。   租客省略了这些环节,才给了骗子公司可乘之机,虽然不会承担主要责任,但装修造成的额外损坏,恐怕也要掏点腰包。   事情曝光后,不少人摇头感叹:买房的人真不容易,好不容易拿下房子,还没住上,就被卷进了一场乌龙。   租房的人也够倒霉,钱和精力都砸了进去,却连个安心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说到底,问题的根源还是出在制度和管理的缺失,开发商贪图一时利益,合同签得随意,物业不尽责,信息更新滞后,租客求省事,没做尽职调查,几方的疏忽叠加起来,就成了今天这出荒诞剧。   睢先生望着被砸得乱七八糟的墙面,只能强压怒火,先让施工停下来,接着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房子本该是最安稳的依靠,如今却成了权利和责任交错的角斗场。   一套房子,让人看尽了人心和制度的漏洞,最终解决或许还得靠法院一纸判决。   可对睢先生而言,买房的初心早已被折腾得支离破碎,安居梦不该如此沉重,希望这场闹剧能换来更多人的警醒:房子的归属,不能只是纸上的文字,它必须落实在生活的每一天。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独到的见解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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