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二学生小翔,从暑假开始就去了学校合作的一家物流企业实习,工作内容是搬快递、卸货等,全部夜班。 7月和9月的排班时间是晚10点到早7点(9小时);8月是凌晨1点到中午1点(12小时)。物流企业保证实习学生每个月休息4-6天。 排班表上显示:8月小翔排班26天,休5天;9月排班26天,休4天。事实上,小翔自8月25日至9月13日,已经连续上夜班工20天无休。 13日下班到家后,小翔突然晕倒被紧急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心脏性猝死”。 家属说反映:入职前体检,小翔身体健康,无原发性疾病。这期间,小翔因站到腿麻,呼吸困难向学校反馈工作太累了,都是夜班,要求调整被拒绝。 校方工作人员称并未收到这类反馈。目前学校已经成立了工作组,将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校方也会给予小翔的家人一定的人道主义关怀。 事情发生后,设施物流企业辩解物流行业就是这样,武汉公司是有白班和夜班的,鄂州分公司只有夜班,而且加班是“自愿”的。 对于这个说法,小翔的同学说只要请假,就会被主管人员按时“影响转正”,学生们害怕就不敢请假。实际上班的工时远超《劳动法》规定的月加班上限36小时。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学校和该企业签订的实习协议是9月30日学生到岗,实际上学生7月2日就上岗了。学校对于提前上岗和实际的工作强度含糊其辞,企业将学生视为廉价劳动力,双方的违规导致年仅20岁的小翔发生猝死悲剧。 一个年轻的生命,因为超12小时的连续夜班永远停留在“实习生”岗位上。工作难找,年轻人、中年人为了一份工资,无限透支生命健康。但是,身体健康才是革命本钱,如果这个本源毁了,就什么都没了。
到底是哪个天才设计出来宿舍这种梯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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