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两男子在餐厅吃饭期间从菜里吃出了蟑螂,当即反胃想要呕吐。餐厅老板带着两

雷雷说趣 2025-09-23 22:53:49

广东深圳,两男子在餐厅吃饭期间从菜里吃出了蟑螂,当即反胃想要呕吐。餐厅老板带着两男子去医院检查身体,可这两男子突然改口要钱,而且还威胁老板不赔钱就曝光此事。为保餐厅的名声,老板给二人转账3888元。本以为此事能够平息了,然而当老板和同行分享此事时,却得知了一个惊人的秘密。(来源: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 2024年8月的一天晚上,陈老板的店内来了两名男顾客郑某和陈某,二人点了几个菜,要了一碗饭便吃了起来。 吃着吃着,郑某突然大叫了一声:“卧, 艹,有蟑螂”。随后便和陈某捂着肚子,同时做出呕吐状。 陈老板看到后立即上来询问情况,发现郑某和陈某没什么事后,看了看桌上的菜,就看到一只死蟑螂在一道菜中。 陈老板立即给郑某和陈某道歉,并主动提出要带二人去医院做检查。可等3人到医院门口时,郑某突然变卦了:“我朋友马上要去赶飞机,你直接赔个3888元吧,不然我就把视频和照片发网上曝光你的店!” 陈老板为息事宁人,咬牙转了钱,但事后却越想越不对劲,可又找不到什么证据。 由于此事一直在陈老板心里记挂着,他就将此事分享给了同行的几个老板。万万没想到,其中几个同行也表示遇到了一模一样的情况。 这下陈老板等人不淡定了,莫不是这是被人给坑了?但由于没有证据,所以他们只是互相提醒以后要多注意。 在2024年10月份,其中一家餐馆的老板张某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他一边稳住顾客,一边联系了陈老板等人。 当陈老板等同行闻讯赶来后,当场就认出了其中一位顾客郑某,随后大家报了警。 然而面对警方的讯问,郑某坚称是餐馆的卫生差,且是老板自愿赔的。 可警方很快就发现了郑某话里的漏洞,并对郑某和陈某逐一击破。 最终,郑某和陈某承认,自2023年8月起,他们专挑用餐高峰时段进入店内,趁服务员忙不过来时,把事先准备好的蟑螂扔进菜里,然后佯装呕吐、要求检查,再以“赶时间”、“怕麻烦”为由,要求老板转账。 据郑某透露,深圳已有11家餐馆遭到了他们二人的坑害,且累计获利3万余元。 2025年6月24日,检察院对郑某和陈某提起了公诉。 那郑某和陈某的罪名是什么? 第一种意见认为,郑某和陈某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欺骗餐馆老板说饭菜里有蟑螂,并向老板索要钱财,所以这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种意见认为,郑某和陈某栽赃陷害餐馆,以曝光为由,逼迫陈老板等人交出钱财,这应该属于敲诈勒索罪。 法院从郑某和陈某的口供中发现,二人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利用陈老板等人维护餐厅名誉,宁愿花钱消灾的心理,故意设局在菜品中投放蟑螂,以达到索要钱财的目的。 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也就是说,即便陈老板所经营的饭菜中出现了蟑螂,按照一般消费赔偿的原则,应当是退一赔十,最低赔偿金额为1000元。 可是郑某和陈某却要求陈老板赔偿3888元,还超出了退一赔十的最高额。 因此,法院支持了第二种意见,认为郑某和陈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终,法院判决郑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2000元;判决陈某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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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89

用户10xxx89

3
2025-09-24 19:05

装有监控随时查到,何必那么惊

用户95xxx64

用户95xxx64

2
2025-09-24 19:30

二十年前就有了[呲牙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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