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那起男子提醒遛狗牵绳反被打成轻伤的案子,一审有结果了,打人的王某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刘先生说这结果和他预期差不多,他还打算接着起诉索赔。 这种人就该重判,太可恶了,你不怕狗不代表别人也不怕,好心提醒还把别人打成重伤,真是太可恶了 支持法官,感谢法官伸张正义。施暴人遛狗不栓绳违法,打人更违法,必须重判,重罚,判施暴者付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100万元以上。 宣判后,还应该把判决书送到该人的工作单位存档(无工作单位就送社区街道办存档)保留前科,再犯加码判处! 这个案子的狗血之处在于,男子被遛狗的女子打伤!从社会学意义上来说,我们这个社会已经不正常了,蛮不讲理的女人居然能痛打遵纪守法的男人,这种反转是时代的悲哀,道德的失守!
崔丽丽被老板灌醉侵犯,认定工伤还遭风凉话:“离婚吧,不干净!”她老公一句话怼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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