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又白嫖上了!”吉林长春,一男子和女友恋爱同居7年,女友却突然提出分手。

修竹崽史册 2025-09-25 10:45:18

[熊猫]“又白嫖上了!”吉林长春,一男子和女友恋爱同居7年,女友却突然提出分手。男子不同意分手,女子就执意搬走,并拒绝与男子沟通,谁知男子竟直接要求女友,归还这些年为她花的钱。女子为了脱身,给男子打了一张5万元的欠条,事后直接选择赖账。男子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女友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据现代快报9月22日报道,这对情侣在2017年确定恋爱关系后就一起过日子了,但一直没领结婚证,到了2025年2月,女方提出要分手,这时候两人已经同居七年了。   分手的时候,男方说“这些年我为你花了不少钱,得还我”,就让女方写了一张五万块的欠条,女方写完欠条就从两人一起租的房子里搬出去了。   可欠条写了之后,女方没按说的给钱,男方催了好几次都没要回来,最后就把女方告到了法院。   开庭的时候,两人为同居期间的钱吵得不可开交:男方说自己给女方转了八万多,女方也不甘示弱,说自己也转了十万多,而且房租有八万四都是她一个人付的。   两边各说各的理,最后法院判女方得给男方五万块。   判决结果一出来,网上说啥的都有,分成了两派。   有网友觉得,七年的感情哪能拿钱算啊,男方分手了就找女方要“补偿”,也太现实了,同居本来就是两个人你情我愿的,女方这些年肯定也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不能只看谁花了多少钱来衡量这段关系。   也有网友站在法律这边,说欠条是女方自己写的,只要不是被强迫的,那就是算数的,不能因为感情的事儿就不认账,法院这么判是按规矩来,尊重契约精神。   其实这事儿的关键,还是未婚同居的情侣在分财产时没个明确说法。   法院判女方给钱,不是说“分手费”本身合理,而是因为那张欠条是有效的——女方没法证明写欠条的时候是被逼迫的,那这就是两人都同意的事儿,肯定得兑现。   这种纠纷也说明,没结婚就同居的关系,法律上没那么多明确的保护条款,平时花的钱、转的账到底算什么性质,总是说不清楚,所以分手时才容易闹矛盾。   对情侣来说,打算一起住之前,就得把钱怎么分、开销怎么算想明白,必要的时候写个书面约定,这不是不信感情,而是免得以后因为钱的事儿伤了和气。   不管两人最后关系怎么样,按法律办事、好好商量着解决问题,才是最稳妥的办法。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如果喜欢这篇文章,点赞关注支持一下,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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