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老人把1360平方房子全部分给子女,并与二儿子约定,以后跟着二儿子生活。怎料,二儿子对其不管不顾,反倒是分得最少的三女儿承担了其养老义务。如今老人患上癌症,三女儿也无力负担,老人多次要求二儿子养老,未果后,将二儿子告上法庭,结果,二儿子仅答应每个月给老人600元赡养费,但是仍没有履行。老人无奈求助媒体!记者带着老人前往二儿子家中了解情况,老人二儿媳表示丈夫欠了一屁股债,没钱,反问老人该怎么办! 据悉,81岁的卢奶奶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11年前,卢奶奶名下1000多平的房子拆迁,分得1300多平房子。 当时,卢奶奶想着房子是大女儿出钱盖的,便把1300多平的房子分给大女儿一半,又考虑到养老问题,把剩余的一半分给二儿子。 同时为了兼顾三女儿的感情,与大女儿、二儿子协商,让大女儿、二儿子各拿出75平方给三女儿。 随后卢奶奶还与二儿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今后跟着二儿子生活,户籍也跟着二儿子,二儿子永不反悔。 当时由于房子拆了还没有回迁,二儿子租的房子有点小,二儿子的丈母娘也和二儿子一家住在一起,卢奶奶觉得住不下,便暂住在三女儿家中。 结果,卢奶奶在三女儿家中一住就是十来年,这期间回迁房分了,卢奶奶的二儿子对卢奶奶也不管不顾。 在2023年,卢奶奶被确诊为卵巢肿瘤,卢奶奶见三女儿为了自己忙前忙后,四处举债,二儿子已然对自己不管不顾,彻底坐不住了,便要求二儿子履行当初的协议,未果后,将二儿子告上法庭。 《民法典》第26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1067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经过调解,卢奶奶的二儿子答应每个月支付给卢奶奶600元的赡养费。 可令卢奶奶万万没想到的是,就这每个月600元的赡养费,至今二儿子也一分钱没有给。 卢奶奶想不清楚,自己的二儿子这么多年来为何对自己不管不顾,无奈求助记者。 为了弄清楚原因,记者带着卢奶奶前往二儿子家中了解情况。 卢奶奶的二儿子并不在家,二儿媳打开门,站在门口解释,丈夫经常跑大车,现在又出去跑大车了,丈夫很少回来。 卢奶奶顿时激动起来,表示“就是分了一套房子,也是我的!别说是一套房,半套房也是我的!” 卢奶奶的二儿媳也激动起来,说道:“妈!你说咋弄?我现在还叫你一声妈!你说咋弄!”“确实没有签,欠人家一屁股债!”“分了500多平房子,但是就这一套房下来了!而且房子装修的钱,还有她儿子以前欠别人的钱!” “欠钱还在海南买房子呢?”卢奶奶闻言又激动起来! 卢奶奶的二儿媳解释,海南的房子是自己母亲出钱买的! “就这,我给你们东西,我现在连门都不能进!”卢奶奶站在门口又大声说道! “我说不让你进没!”卢奶奶的二儿媳回应! 随后,卢奶奶的二儿媳向记者解释,自己有两个孩子,其中还有一个大学生需要供养,确实没钱。并表示在法院调解时,提出三家人轮流每月照顾卢奶奶,但是卢奶奶自己不愿意。 卢奶奶表示不是自己不愿意,是因为和二儿媳吃饭吃不到一起,自己经常整夜睡不着,还想看会儿电视,怕影响小孩子们上学。 卢奶奶的二儿媳随后又表示,愿意出600元赡养费,只是说医疗费需要缓缓。 说着说着,卢奶奶的二儿媳情绪崩溃,当着记者的面儿,扑通一声跪在卢奶奶的面前,带着哭腔说到:“妈我给你跪着!都是我们的错!” 卢奶奶见状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表示:“我给你跪着!”“我八十一了,我给你跪着!” 记者见状连忙劝解双方,双方最终冷静下来。而后记者又试图联系卢奶奶的儿子,但是卢奶奶的儿子并未接听电话。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卢奶奶能否撤销当初对二儿子的赠与? 如果,卢奶奶当初在赠与二儿子房子时,明确以养老为条件,即系附条件地赠与,现如今二儿子不承担养老义务,卢奶奶依法可以撤销当初对儿子的赠与。 但是事实上,卢奶奶与二儿子就房产赠与与养老问题签订了两份独立的协议。 2、卢奶奶如今该怎么办? 你养我老,我养你小!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别说卢奶奶给了二儿子房产,就算没有给二儿子任何财产,二儿子依然对卢奶奶负有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大家在生活中可能会面临经济压力,子女没有钱,可以出力,换句话说,即便子女真的没有钱,也不能成为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理由。 卢奶奶如今已经拿到法院的调解书,在二儿子拒不履行的情况,依法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最后,卢奶奶的案件令人唏嘘!其实,实践中,类似卢奶奶这样,提前把财产分给子女,最终养老没有着落的案件并不少见! 也再次提醒大家,留一份保障给自己,绝对不是自私! 这事你怎么看?
四川,50岁的男子董先生,在儿子因车祸去世后,为延续血脉找上29岁的女子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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