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糖足患者去某医院做手术,妻子担忧医生不尽心,将一个装有10000元现金的黑色塑料袋,趁无人时迅速塞进主刀医生的白大褂口袋,声音带着恳求与不安:“主任,一点心意,您务必……”医生愣了一下,他清楚地看到了家属眼中的担忧,轻轻点了点头,沉稳地回应:“你的心意我明白,请放心。”家属离开后,医生没有片刻耽搁,他拿着那个沉甸甸的袋子,径直走向住院收费处,对工作人员说:“麻烦把这一万块,全数充进骨科患者的账户里,开个收据。”数小时后,手术顺利结束,医生还顺手把收据给了患者家属,瞬间热泪盈眶。 近期,北京朝阳医院骨科赵会主任处理患者家属一万元红包的“非常规”操作,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 在朝阳医院骨科病房里,李伟(化名)因严重的糖尿病足面临一次关键的清创及修复手术。他的妻子王芳(化名),一位眉宇间锁满忧愁的中年女性,在手术前夜辗转反侧。 周围的“好心人”和某些网络信息不断暗示她:“现在做手术,不给主刀医生表示一下,心里能踏实吗?医生会不会不用心?” 这种弥漫于部分患者群体中的非理性恐惧,成了王芳心中沉重的负担,尽管家庭并不宽裕,她还是东拼西凑了一万元现金,用一個黑色的塑料袋仔细装好。 第二天清晨,她攥着这个沉甸甸的袋子,如同握着一根虚构的“救命稻草”,走进了赵主任的办公室。 王芳的声音因紧张而微微颤抖的说道:“赵主任,我……我们李先生的手术,就全拜托您了。这点……一点心意,您千万要收下……” 王芳几乎是硬将袋子塞到赵主任手中,眼神里充满了恳求与不安。 赵主任是一位在骨科领域耕耘多年的资深专家,对此情景并不完全陌生,他深知,此刻若生硬推开,不仅可能让家属陷入更深的惶恐,甚至可能影响他们对后续治疗的配合度。 他短暂地愣了一下,随即恢复了平静,他没有进行推搡式的拒绝,而是沉稳地点点头,语气温和而坚定:“王女士,您的心情我理解。请放心,我们会尽全力做好手术,每一位患者我们都会认真对待。” 这句回答,像一颗定心丸,暂时缓解了王芳的焦虑,她以为“潜 规则”起了作用,心怀感激地离开了。 办公室门关上后,赵主任看着桌上的黑色塑料袋,无奈地摇了摇头,他理解家属的担忧源于信息不对称和对医疗过程的不了解,但在他心中,救死扶伤是职业的天职,患者的健康是唯一的追求,医生的责任与诚意,岂是金钱能够衡量的? 他没有丝毫犹豫,拿起袋子,径直走向住院部的缴费窗口,说道:“麻烦将这一万元,充缴到骨科病房89床李伟的住院费里,再开一张收据。” 赵主任没有立即将收据交给王芳,他担心在术前这个敏感时刻点破,反而会引发家属新的、不必要的猜疑,影响患者术前的情绪稳定。 在手术顺利结束后,赵主任再次找到了王芳,微笑着将那张缴费收据递了过去。 赵主任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平和:“王女士,这是给您的。手术很成功,请放心。这个,您收好。” 王芳疑惑地接过纸条,当看清是住院费预缴收据,金额正好是一万元时,她瞬间愣住了,随即眼眶泛红,泪水夺眶而出,紧紧握着那张收据,哽咽着连声道谢。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评价呢? 1、医生赵会主任从家属王芳手中接过了装有1万元现金的袋子,并作出了“请您放心”的承诺,是否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呢?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赵主任作为医院的工作人员,符合本罪主体要求,客观上存在“收受”他人财物的客观动作,而家属王芳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医生在手术中的“尽心尽力”,这属于“谋取利益”。 不过,本罪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赵主任在接收的瞬间,其主观意图并非是最终占有该笔钱财,而是作为一种临时性的、旨在安抚患者情绪的处置策略。 这一点,将通过其后续“立即、全额缴入患者账户”的行为得到强有力的印证。 所以,赵主任尽管客观上有“收”的动作,但因缺乏“非法占有”的核心主观要件,难以认定其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赵主任在接收红包后,短时间内亲自到缴费处,将1万元全额存入患者李伟的住院费中,并将缴费凭证保留至手术后归还家属,构成无因管理。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赵主任没有义务为患者垫付住院费,他的行为是为了避免家属因担忧而可能产生的利益损失,主动管理了本属于患者家属的事务,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可被视作一种善意的“无因管理”。 对此,您怎么看?
“这个医生火了!”北京朝阳医院,家属给医生塞了一个一万块钱的红包,医生没有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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