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让我变道,就是涉嫌杀人”。济广高速上,男子想从慢车道变到快车道,刚刚超过别人车头一点点,他就强行变过去。对方来不及减速,直接撞了上去。他反倒指责对方:你怎么不减速?你这是涉嫌“杀人”。对方和他辩论了一会儿,也懒得理睬他,直接等待民警处理。随后,男子不但被批评教育了一个小时,还受到相应的处罚。网友们看到后都大快人心。 国庆期间,温某也想出去凑凑热闹,于是开着自己的车行驶在慢车道上。 他为什么在高速路上行驶在慢车道,没人知道,反正他最开始就没打算开太快。可突然他改了主意,想加快速度,便想变到快车道去。 此时,有一辆车在快车道上快速驶过,温某也卯足劲在慢车道上追了上去。等车头刚刚超过那辆车的车头时,温某就开始变道。 他想变道到小车行驶的快车道,按道理说变道得保证两侧有一定距离,可他不知怎么想的,直接就想在小车前方一点点变过去。 小车车主也慌了,来不及减速,两车直接碰到了一起。幸好只是轻微刮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小车车主还没来得及生气,温某就气势汹汹地指着他:你干嘛?没看见我要变道吗?你怎么开这么快? 小车车主很无语:怎么遇到这么不讲道理的人?你就在我前面一点点变道,知道这有多危险吗?这可是高速路,车速都在100码以上,你让我怎么急刹车? 两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好在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只是口角之争。 不一会儿,民警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听完两人的讲述后,直接批评温某:你这是强行变道,属于违法行为,知道吗?幸好没出重大事故,要不然你这种行为够判刑了。 温某还是不服:我变道,他就应该让我,他在后面不让就算了,还有加速的迹象,就是不想让我变道。 要是出了事,就是他不避让的责任,如果他稍稍放慢速度,我就能变道成功了。 民警实在听不下去了:变道不需要保持车距吗?谁让你就在人家前面一点点变道的? 要是人家也从快车道变到慢车道,用同样的距离,你来得及避开吗?来得及把车速降下来吗? 温某依旧觉得不是自己的错,认定是对方有意为难自己,还斥责对方就是想故意害他,这属于涉嫌“杀人”。 民警明确告诉他:这次事故是你全责,不是对方害你,是你险些伤害到别人,你是真不知道,还是故意不想知道? 就这样,民警对温某劝说教育了一个小时,他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再嘴硬,赶紧给小车车主赔礼道歉,希望能获得谅解。 最后,温某被判全责,不仅要受到交通部门的处罚,还得赔偿小车车主的损失。 网友们看到后,纷纷表示这样的人不能惯着: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做法是错的,他怎么会不知道?不但要罚,还应该重罚,让他以后再也不敢强行变道。 1、温某高速上“车头刚超就硬变道”,违了啥交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变道不能影响其他车道车子正常开。 《记分管理办法》:高速违法变道,一次记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违了通行规定,能警告,也能罚20到200块。 温某车头刚超过人,就硬往过变,没留安全距离,直接挡了人正常开。这明显碰了变道不能影响别人的规矩,高速上犯这错,记3分、罚点钱跑不了。 2、这刮蹭事故,责任咋定?法律咋说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交警看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作用、过错大小,定责任。 事故就是温某硬变道搞出来的,他是直接原因,快车道车主没做错啥。按条例来,温某肯定得负全责,没二话。 3、温某要承担啥法律后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可警告,或罚20-200元。 《记分管理办法》:高速变道违规,记3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自己过错搞坏别人东西,得担侵权责任。 首先得受处罚,记3分再罚点钱;然后小车修啥的,他得全额赔,毕竟是他的错;幸好没撞伤人,不然可能还得蹲局子,民警也说了这事儿。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信源:九派新闻2025-10-2
“良心不会痛吗?”男子为了蹭高速免费,选择提前上高速,结果,预估出现偏差,在即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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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焰火
脑残的人从来不认为是自己的错,必须经历社会的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