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十年代的时候,一名官员如果贪污几十万上百万就有可能被判处死刑,那时候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甚至包括胡长青,成克杰等位高权重的官员。但最近这十几年却很少听到有贪官被判死刑,贪污几个亿,十几个亿,一般都是无期或者死缓。死缓虽然也是死刑的一种,但一般蹲个几年后就会减为无期。之所以现在对贪官的死刑少了,这里面有多方面的原因,既和我国司法近些年提倡少杀,慎杀,也和贪官本人认罪,悔罪,积极退赃,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等多种因素有关。
有个事我一直不敢说,我发现明学昌案里藏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是他全家11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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