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名男子在机场时,没让想插队的一家四口,对方随即对他进行辱骂,其中一名女子

胡萝卜说法 2025-10-10 10:30:14

南京,一名男子在机场时,没让想插队的一家四口,对方随即对他进行辱骂,其中一名女子还扇了他两巴掌。最后男子报警,对方虽赔偿3500元,态度却十分不情愿。男子没有丝毫让步,看着对方为这笔钱痛苦流涕,也没“惯着”,直接发布了相关视频。 之后有网友提醒男子,担心他因此惹上麻烦,称这样做可能涉嫌侵害肖像权。男子感谢网友好意,同时表示自己已咨询过,只要没捏造事实,这么做就没问题。 戴先生在机场排队时,突然来了一家四口,对方有插队行为。他站在那里不愿让步,觉得这种行为有点恶劣。 不过,其中一名男子用箱子撞击了戴先生一下,戴先生当即反驳:“你们有插队行为,不行。” 这时他们四个人一起开始对戴先生辱骂,始终认为戴先生不对,自己才是有理的一方。 戴先生非常无语,也进行反击,虽然势单力薄,但气势上丝毫没输,就是想讨一个公道。 见戴先生气势不弱,这四个人就开始对他推搡,像是要“加大马力”把他制服才肯罢休。 戴先生虽一人难敌“八手”,但骨子里的韧劲让他不愿妥协,就是想为自己争口气。 原本推搡只是简单的肢体动作,没人想让冲突再升级,可对方还是动了手——殴打他人已经涉嫌违法,戴先生心里清楚这一点。但对方那名较胖的女子,见戴先生始终没被“制服”,直接出手扇了戴先生两巴掌。 戴先生有点懵:推搡也就算了,怎么还动手打人?他被扇后重重摔到了地上。 尽管摔倒在地,戴先生头脑依旧清醒,立刻拿起电话报警,想让对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他并非没有还手能力,只是知道一旦还手就会变成互殴,而且对方人多,自己讨不到便宜;再加上个人的人品和格局,也不允许自己对女性动手。 因此他躺在地上静静等待民警到来,期间围观的人也纷纷帮戴先生说话,认为双方就算有争执,也不能出手伤人。 有众人伸张正义,戴先生一点都不害怕。很快民警赶到,将双方带到办公室进行调解。 这时对方一家四口开始害怕了——毕竟动手打了人,戴先生又曾倒地,若鉴定为轻微伤,涉事者是要被拘留的。 其中最害怕的就是扇人的胖女子,她很清楚自己可能要承担行政处罚。家人也十分担心,毕竟是自己的亲人,无论如何都不想让她被拘留,于是主动提出赔偿。 当然,这类未造成轻微伤的民事纠纷,警方通常以调解为主,看能否通过金钱赔偿的方式,让涉事方免于行政处罚。 最后戴先生直接提出索要3500元赔偿,对方不愿支付,还痛哭流涕地诉说自己的“委屈”和不满。 戴先生丝毫没有心软:“你们插队的时候就该想到后果,用箱子撞我、四人一起推搡我、辱骂我,还有女子扇我巴掌的那一刻,就该知道要付出代价。” 最终,对方心不甘情不愿地向戴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3500元后离开。 戴先生知道他们心里不服气,也没指望他们真的服气,他只是想把这几个人的所作所为公之于众,让大家看清他们的行为。 之后便有网友好心提醒戴先生,担心他惹上麻烦,怕对方反过来告他侵害肖像权、名誉权。 但戴先生办事稳妥,早已提前咨询过律师,律师明确表示,只要不捏造事实,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合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1、不赔偿的首要后果:面临拘留+罚款,留下违法记录。 对方一家四口推搡、辱骂戴先生,且胖的女子动手扇巴掌,完全符合“结伙殴打他人”的情形,即便未造成轻微伤,也已触发加重处罚条款。按照规定,最少要被拘留10天,还要缴纳500-1000元罚款。 更关键的是,拘留记录会形成违法档案,后续考公、参军、找工作等都可能受影响,尤其是直接动手的胖女子,会成为主要担责人,这是他们最恐惧的后果。 2、3500元的本质:用“小钱”止损,再不甘也得认。 对方心里很清楚,3500元看似是笔赔偿,实则是“免拘留、免官司”的止损费。对比不赔偿的后果:光拘留+罚款就快接近3500元,还得留下违法记录,后续麻烦不断。 两相对比,哪怕再不情愿,也只能接受赔偿——毕竟花这笔钱,能避免更严重的后果,本质上是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买单。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素材:中安在线2025-10-9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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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03

用户10xxx03

1
2025-10-10 11:59

3500这个金额怎么来的?我觉得张嘴5千不算多吧?住院刚够个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