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大娘骑三轮车送孙子上学。途中突降大雨,她靠边穿雨衣。不料,被一骑三轮车大爷撞飞10余米,当场昏迷,后被送医抢救。大爷惊慌失措,当即骑车逃逸。经交警认定,大爷负全责。没想到,大爷因害怕担责,选择轻生,10多天后,大娘也因抢救无效离世,期间花费医疗费10余万。家属焦急万分,找到大爷儿子,对方却以“监控太模糊”为由辩称:“是不是我爸撞的还说不准。”结局,让大娘家属始料未及。 2025年3月3日7点28分,74岁的王大娘踩着一辆人力三轮车送孙子上学。 出门前大娘看天空灰蒙蒙的,准备下雨了,她赶紧转身拿上雨衣和雨伞。 当王大娘踩着三轮车来到某个路段的时候,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 王大娘急急忙忙把车停靠在道路右边,然后跳下车拿雨伞,她一边给孙子撑伞,一边拿出雨衣想要穿上。 没想到,大娘还没来得及穿上雨衣,就听到砰的一声响,她就被撞飞出去了。 孙子一看奶奶被撞飞了,吓得哇哇大哭,急得不知所措。 把大娘撞飞的是一位75岁的都大爷,他骑着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因为下雨,着急赶回家避雨,他来不及看清楚路,硬生生把大娘给撞了。 都大爷把车停好,过去看了看大娘,他发现,大娘紧闭着双眼,呼吸微弱,怎么叫都叫不醒,大爷意识到情况不妙,急忙转身骑上三轮车逃逸。 几分钟后,有好心路人经过,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报警。 大娘被紧急送医,到医院后,医生经过检查,发现大娘强势过重,得进ICU抢救。 而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后经过调查认定,都大爷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通过路边监控视频,很快找到了都大爷,他们发现都大爷的身形和他家中的电动车,正好跟监控视频中吻合。 对此,大爷也没有做出任何反驳,但也没承认。 没想到,几天后,大爷可能承受不住压力,也害怕自己承担不起这个医疗费,在家上 吊身亡了。 都大爷和儿子一直分开住,都大爷住老房子,儿子住新房。 等到都大爷的儿子去父亲家中看望父亲时,发现他已经身亡了。 而王大娘在ICU住了10多天后,因为伤势过于严重,经过抢救无效身亡。 王大娘住院期间一共花费10余万抢救费,她的儿子朱先生交了2万元住院押金后,本想让都大爷承担一部分费用,没想到,都大爷却先王大娘离世了。 朱先生找到都大爷的儿子,都某,但都某一直拒绝协商,不想担责。 朱先生很无奈,自己母亲没了,还花了不少钱,人财两空,对方却一个说法都没有。 朱先生找来媒体协助,他告诉记者,我母亲自从住院到去世,都大爷的儿子一个电话都没有,没有一句道歉的话,也没有出一分费用。 记者联系都大爷的儿子都某,他说,那监控那么模糊,只看到身形跟我爸很像,却没看清脸部,是不是我爸撞的还说不准,而且我爸现在也没了,你要我怎么赔偿? 之后,没等记者过多解释,都某就把电话挂了。 那么,朱先生能否跟都某索要赔偿呢,从法律角度如何分析? 在本案中,都大爷负事故全责,其生前的侵权行为导致王大娘死亡,产生了相应的赔偿债务。 都某作为都大爷的儿子,若继承了都大爷的遗产,就应当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朱先生可以向都某索要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第1款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都大爷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将王大娘撞飞,交警部门认定都大爷负事故全责,根据该法条,都大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都大爷已经死亡,但王大娘的家属仍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要求都大爷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王大娘因都大爷的撞击受伤,后经抢救无效离世,其家属有权根据该法条要求都某在都大爷的遗产范围内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虽然都某以“监控太模糊”为由否认是都大爷撞的,但交警部门通过调查认定都大爷负事故全责。 因此,都某应当在继承都大爷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如果都大爷没有任何遗产留下,都某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在本案中,若都大爷没有遗产,那么作为继承人的都某,在没有自愿偿还的情况下,无需对都大爷的侵权赔偿债务承担责任。 @猫眼学法
错了可以理解,但需要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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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渺
以死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