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一大爷到面馆吃饭,点了一碗面和2瓶白酒共计22元,吃完没付钱就要走,被老板叫住结账,大爷称我家庭困难没有钱,老板气的拿出手机给大爷拍了下来,说要曝光他,你没钱说一声我给你煮碗面没问题,你还要了两瓶酒,合着你就是抱着吃霸王餐来的,岁数大也不能这么不讲理,大爷见状:你拍我也没用,你报警我也不怕,就是没钱。最后因为钱不多,担心大爷在耍无赖,老板只能认栽,最后将拍的视频发到网上,想提醒其他商家避雷。律师:如此曝光大爷涉嫌侵犯其肖像权! 一位大爷穿戴干净整洁,进了一个面馆准备吃饭。 进门就问老板有酒没,老板也实在,告诉大爷大的小的都有。 最后大爷点了一碗面和一小瓶白酒,吃到一半喊老板再要一瓶白酒。 老板没有多想,小本生意,岁数大的客人爱喝点小酒也正常,就给大爷拿过去。 等大爷把第二瓶酒喝完,面也吃完后,抹了抹嘴起身就往门口走,那架势跟付完钱了一样。 老板赶紧迎上去,笑着喊大爷,您还没付钱,一碗面两瓶白酒,一共22块。 结果大爷停下脚步,回头跟老板来了一句:我家庭困难,没有钱。 老板当时被这话也是给说懵了,这饭也吃了,酒也喝了,临了说没钱? 老板当时就急了,嗓门也高了点,意思大爷,您要是真没钱,进门您说一声,我就算给您煮碗面不收钱,那也没啥。 可您倒好,不仅吃面,还特意要了两瓶酒,合着您打从进门起,就没打算给钱,就是来吃霸王餐的? 大爷就算岁数大,那也不是不讲理的挡箭牌啊。 老板越想越气,掏出手机就对准了大爷,说要把他拍下来,发到网上,让大家评评理,也提醒别的商家别遭您的道。 谁料大爷半点不怵,梗着脖子硬气回应:你拍也没用,爱发就发!就算你报警,我也不怕,反正就是没钱。 那副有恃无恐的样子,把老板的火气顶得老高。 但眼看马上就到吃饭的高峰期,店里已经来了几桌新客人,都好奇地往这边张望。 老板看着大爷油盐不进的模样,心里犯了嘀咕:就22块钱,真要闹起来,大爷万一躺地上耍赖,生意就彻底没法做了。 权衡再三,她只能恨恨地摆摆手让大爷走了,可那句报警也不怕像根刺扎在心里。 可这口气咽不下去,老板越想越委屈,干脆把拍的视频配上文字发了网上。 就一句话:白城的商家们注意了,这人来店里吃面喝酒不给钱,大家避雷。 视频一出来,评论区直接炸了。 有律师指出,大爷逃单不对,但是跟老板把视频发到网上,让大爷遭网暴伤害程度不相比。 而且视频发出来还没有把脸打码,涉嫌侵犯肖像权。 这话一出,不少人懵了,难道被人白吃白喝,连提醒同行的权利都没有了? 对此,不少人表示:22块钱不多,但那是人家老板起早贪黑揉面、煮面挣的辛苦钱。 大爷这哪是困难,困难能一次喝两瓶酒?分明是耍无赖,老板曝光他没毛病。 老板都够好说话的了,要是碰到较真的老板,说不定啥样呢。 也有不少人认同律师的说法,认为视频里大爷的脸清清楚楚,就是侵犯了他的肖像权。 就算他有错,也不能这么公开示众啊,这么大岁数了,不就吃了一碗面两瓶酒,再说也就22块钱,至于做的这么绝吗! 《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虽然大爷逃单有错,但老板发视频曝光其肖像,主要目的是提醒同行避雷,而非直接向大爷追讨餐费或报警维权, 确实不属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其行为确实属于侵犯了大爷的肖像权。 商家的初衷是好的,但逃单22元的后果,与老人可能面临的网暴伤害相比,可能按法律角度来看可能不对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大爷故意逃单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不过,由于涉案金额较小,一般情况下警方可能会进行调解或对大爷进行批评教育。 说白了,老板当时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报警,别觉得钱少警察不管。 就算金额小,警察来了也能调解,让大爷付钱,要是大爷还耍横不付,警察还能依法处罚他。 这事也给不少人提醒,对付无赖要用法律的武器,而不是突破底线的曝光。 保护自己的权益要有方法,别让有理变成没理。 对此大爷吃饱喝足不给钱的做法,你怎么看呢?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吉林白城,一大爷到面馆吃饭,点了一碗面和2瓶白酒共计22元,吃完没付钱就要走,被
静心法谈
2025-10-12 21: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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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仙
肖像权,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