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博主认识成都小米车祸中的死者,是他从小就认识的“波波”弟弟。对本次事故,他谈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酒驾违法,危害安全,绝对该罚该坐牢。这是一码事。
但是车祸发生后车子立即起火车门打不开是另外一码事,酒驾罪不至死。
自己认识的熟人意外死亡,他难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他将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全部归咎于车子起火和打不开车门,这点值得商榷。
酒驾是发生这个惨剧的首要原因。
如果没有酒驾,车祸就不可能发生。
酒驾罪不至死,这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是没有人因为死者酒驾,而将他置于发生车祸起火燃烧同时又打不开车的门车子之中吧。没有人因为他酒驾就让他去死,而是他自己酒驾之后还要开车,还要高速行驶,这显然是他自己作死。
此外,谁又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那就是当车祸发生的瞬间,这人就已经死亡了呢?就算没有起火,就算能打开车门,也于事无补。
出了事不从自己找问题,能甩锅就甩锅,这样的思维方式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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