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在即,请柬已经发出,浙江新婚夫妻却傻眼了!连丈母娘都紧急出马 叶先生于10月3日到某酒店为其11月9日的婚礼宴会厅进行预定,次日酒店销售人员与叶先生电话沟通,叶先生称需要考虑一下,未明确表示放弃预定,随后叶先生于10月6日到酒店与销售人员确认该厅预定事宜,并在当日确认不需要考虑了,要定这个厅了, 销售人员回复称好的,随后叶先生于10月7日到酒店签署了有关婚礼的合同,请柬也已发出,酒店方面称当时只是帮忙询问,并未确认预定,后面也没有再联系叶先生, 直至10月10日叶先生到酒店询问厅位情况时,酒店销售人员告知叶先生该厅已经被他人订走了。对于叶先生的投诉,律师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预约合同是否成立。若双方在主要条款上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则可认定为合同成立。显然本案双方在主要条款上已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预约合同成立的,应当履行。酒店方面将由主管做出回应,后续进展请继续关注
浙江嘉兴,男子与一酒店定好酒席,通知了亲戚朋友,请帖也发出去了,眼看婚礼将近,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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