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在饭店吃了6元一碗的面条,穿着高跟鞋走路摔了,起诉饭店赔21万,饭店只让赔3万多。 女子回座位时摔了,腿部十级伤残。法院认为女子主要责任,自己穿高跟鞋不注意走路,饭店没有设置障碍物,地面干燥平整。遇到这种事情你会怎么处理? 评论区讨论一下,你觉得责任该怎么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湖南女子在饭店吃了6元一碗的面条,穿着高跟鞋走路摔了,起诉饭店赔21万,饭店只让
快乐远山
2025-10-14 20: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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