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副大队长走私1.5公斤大麻获刑?这起反转案,撕开了执法者的两难困境 谁能想到,枪口始终对准毒贩的禁毒副大队长,会站上被告席因“走私毒品”获刑?沈阳刘威案的一审判决,像一块巨石砸进舆论池,激起的不只是震惊,更是无数人心中的疑问:到底是知法犯法的堕落,还是急于破案的无奈? 当了三十年警察、多次荣立三等功的刘威,怎么看都不像传统意义上的“毒犯”。他让特情人员联系境外毒贩的理由很直白:于洪区毒情管控太严,没线索就完不成考核,更抓不到幕后黑手。就连收件地址都敢写公安局,取件时让辅警双人操作、全程录像、戴手套保护物证,怎么看都像是一场精心设计的侦查行动。 可法院的判决理由也掷地有声:半年时间不履行特情审批手续,所谓的“工作目的”没有证人佐证,甚至存在诱使他人购毒再打击的违规操作。这就像一道无解的题:要抓毒贩得先有线索,要找线索得用特情,要用特情得先立案,可没线索根本立不了案。刘威踩的雷,恰恰是基层执法中最尴尬的“死循环”。 最耐人寻味的是那些细节:第一次查获160多克大麻时他没交代,几天后却主动坦白还有1.3公斤的包裹。如果真是为了私利,何必自曝其短?辩护律师那句“毒品自始至终在警方控制下,没流进社会半克”,更是戳中了关键——没有危害后果的行为,算犯罪吗? 如今刘威当庭上诉,坚称自己是“控制下交付”的侦查行为。这场官司的核心早已不是1.5公斤大麻,而是执法边界的模糊地带:当规则的条条框框捆住手脚,执法者该守着程序“眼睁睁看线索溜走”,还是冒险突破红线“将毒贩绳之以法”? 法治社会容不得“违规的正义”,但也不该让真心办案的人寒心。期待二审能给出更清晰的答案,毕竟我们要的不是一个获刑的禁毒队长,而是一套能让执法者既守规矩又能办案的完善体系。你觉得刘威该算犯罪吗?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禁毒副大队长走私1.5公斤大麻获刑?这起反转案,撕开了执法者的两难困境 谁能想
欢乐马儿
2025-10-15 05: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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