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网红“浪浪”因在直播期间拍摄并传播不雅视频,还多次在公共场所强行拦截路人、尾随

开心小兔 2025-10-16 17:40:21

男网红“浪浪”因在直播期间拍摄并传播不雅视频,还多次在公共场所强行拦截路人、尾随未成年人播放该视频,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判决指出,浪浪为博取流量和打赏,肆意突破法律底线,损害社会公序良俗,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事情并不复杂,却足够离谱——男网红“浪浪”为了直播间那点赞和打赏,把“抽象”玩成了“下流”: 1. 拍全裸视频先往自己家族群里扔,被踢出群后仍不收手; 2. 夜里跑到西湖边,举着手机拦路强行让路人看不雅片段,连未成年男生都不放过,尾随堵路硬塞镜头; 3. 弹幕还在拱火“当家长面给孩子看”,直到有人报警才慌忙下播。 警方到场、固定证据,不到48小时完成抓捕。检察院认定:随意追逐、拦截他人并强制传播淫秽画面,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一锤定音——有期徒刑七个月。 直播可以“抽象”,但法律从不抽象。流量再高,也遮不住底线掉了一地的事实;刑期再短,也足够给仍想靠“无下限”博眼球的人提个醒:镜头对面不是法外之地,下次再越线,等来的就不是礼物,而是手铐。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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