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组织卖淫案2主犯获刑12年#:洗浴中心高薪招募20余名卖淫人员充当“技师”】10月16日,据平安巴彦淖尔:近期,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侦办并移送起诉的一起组织卖淫案,由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焦某某、蒋某某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各处罚金210万元,李某某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违法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为彻底铲除该卖淫窝点,民警克服调查取证难、涉案人员众多、组织结构复杂等重重困难,辗转于周边盟市以及外省区市,持续深挖扩线,成功查明自202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焦某某、蒋某某、李某某等人以洗浴中心为掩护,先后高薪招募20余卖淫人员充当“技师”,以提供色情服务进行非法牟利,严重破坏社会风气,损害社会公序良俗。
案件的成功侦破,充分体现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打击涉黄违法犯罪的决心和能力。卖淫嫖娼活动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还容易引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涉黄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共同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