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农夫与蛇?!”10月16日报道,湖南沅江,18岁炒货店老板好心帮顾客人兑

春秋说史 2025-10-18 16:52:20

“现实版农夫与蛇?!”10月16日报道,湖南沅江,18岁炒货店老板好心帮顾客人兑换5万元现金,万万没想到,一个多月后,被对方拿着转账记录以欠钱不还为由,告上法庭。不仅如此,不少人还不相信他,认为他才是个骗子,名誉和生意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不过好在法院审理后,还了其清白。 网友:“这不是妥妥的东郭先生与狼吗! 18 岁的小曹,在家里守着炒货店,靠憨厚直爽的性子攒了不少街坊客源,生意稳当。小曹好心好意的帮顾客换现金,可谁能想到,一次 “帮忙” 差点让他栽了大跟头。 2024年,那天下午,30 多岁的刘某冲进店,急着要换 5 万现金,一口一个 “老顾客”,还说 “周转下肯定还你”。 小曹本有点犹豫,5 万不是小数,但架不住刘某软磨硬泡,想着街坊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是从备用金里数了现金给对方。 忙乱间,他没要收据,没录视频,连句书面证明都没要。小曹摸了摸海报上的字,又想起没过几天的事:刘某又来借钱,这次是 5000 元。 他依旧没多想,转账时连 “借款” 备注都没写,全凭口头约定。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两次好心,竟成了 “坑” 自己的证据。 一个多月后,刘某拿着微信转账记录找上门,说那 5 万是小曹欠他的,还编了个 “小曹承诺过年还款,只给 5000 元报酬费” 的谎话。 直到法院传票寄到店里,小曹才傻了眼。“那段时间,老顾客绕着店走,有人背后说我年纪轻轻不学好。” 他咬着牙关了店,一门心思打官司,这一停就是半年。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要承担败诉风险。 今年 6 月,沅江市法院一审驳回了刘某的诉求,法官的话他至今记得:“认识不到半年,大额借款连借条都没有,光凭转账记录证明不了借贷关系。”10 月益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法律上他赢了,可名声没回来。 小曹从抽屉里翻出派出所的备案回执,姑姑和姐姐的话又在耳边响:“不管花多少钱,得把理说清。” 他打算在演出上,让剧团还原当初换钱的场景,再请人讲普法知识 ,就像律师提醒的那样,“微信转账要备注用途,大额往来得要书面凭证”。 至于那 5000 元,小曹没打算算了,“演出结束就起诉,还要报警”。他整理好海报,抬头看向店外的街道,想起以前总觉得 “信任比什么都重要”,现在才懂:好心要带眼,证据不能少。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信息来源:江西旅游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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