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小孩从邻居家坠亡,父母向邻居索赔27万。 7岁小孩小明(化名)放学后擅自跑到邻居家玩,结果从4楼坠下而亡,父母将邻居告上法庭,索赔27万。岑溪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明父母诉讼请求。小明父母不服又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小明父母死咬一点,就是邻居家阳台围栏太低只有94厘米,不符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的规定-高度不得小于1.1米。并且在你家里就有看护监护义务。后经法院调查该规范始于2023年,而人家房子2007就建好了,所以不适用该规范。至于看护监护义务,事发时邻居并没在家,家里也只有2个不到十岁的未成年小孩。并且邻居家小孩说已经阻止过小明去爬阳台围栏,小明不听劝。 最后经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邻居家出一万,双方互不追究。你说邻居家也是无端端出一万,还因为这场历经一年的官司茶饭不思。哎!
广西一小孩从邻居家坠亡,父母向邻居索赔27万。 7岁小孩小明(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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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1: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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