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报道,河南濮阳,男子和前妻离了婚,前妻不要儿子,只带走女儿,男子只好抚养儿子20年,却在迁户口做亲子鉴定时,发现儿子不是他亲生的,他质问前妻,前妻口口声声称孩子都是他的。 河南濮阳南大哥(化名)的遭遇,刺痛了无数人的心:二十年含辛茹苦,从深夜背孩子求医,到打两份工凑学费,再到省吃俭用为孩子买车,他把所有心血都倾注在儿子身上。 2015 年,南大哥与妻子的婚姻走到尽头。这对夫妻早在 2003 年便结为连理,婚后共同养育了一儿一女。 谈及离婚后的安排,前妻态度十分坚决,她计划带着女儿重新组建家庭,至于儿子,则提出交由南大哥抚养。 南大哥没有多想,在他看来,儿子是自家的根脉,即便往后的日子要独自扛起重担,哪怕再苦再累,也得把孩子照顾好,他当即答应了前妻的提议。 去年为迁户口,他按程序做了亲子鉴定,却在报告上看到“排除亲生血缘关系”,二十年付出成空,前妻的否认与反咬,更让他陷入情感与现实的双重绝境。 从情感维度看,“错付” 的伤害难以愈合,对南大哥而言,二十年的父爱不是简单的时间成本,而是融入日常的牵挂与牺牲。 那些凌晨的奔波、省下饭钱的窘迫、对孩子未来的期盼,都建立在 “血缘至亲” 的认知之上。 亲子鉴定报告撕碎的不仅是亲情幻想,更是一个人对家庭关系的信任,即便法律能追偿经济损失,这份被辜负的情感,恐怕终其一生都难以释怀。 《民法典》明确规定,抚养非亲生子女一方可起诉要求返还抚养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也有类似胜诉案例。 但维权之路并不轻松,诉讼周期长、举证难度大,需留存多年的医疗、教育、生活开支票据;部分案例中赔偿金额与实际付出差距较大。 无论父母间的纷争如何,孩子都是无辜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会优先考虑子女的成长稳定,避免因抚养权、抚养费的变动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但这也意味着,受害方的权益主张可能需要做出一定妥协,如何在 “追责” 与 “护童” 间找到平衡点,始终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对个人而言,事发后应第一时间保全证据,如亲子鉴定报告、抚养开支凭证等,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网络上对南大哥的同情、对前妻的谴责,本质上是对 “家庭信任” 的珍视与捍卫。 这类事件的频发,提醒我们:婚姻不仅是情感的结合,更需要诚信的支撑,法律救济不仅要追求公平,更要兼顾人文关怀。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小莉帮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