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零下25度,一个男人喝完酒,倒在了自家楼下,再也没起来。
不是醉死,是活活冻死的!
新疆奇台县这起酒局悲剧,看得人心里发颤。
41岁的黄某某和6个朋友喝酒,喝得东倒西歪,打车回来,
监控里走路都晃,可没人送他上楼。第二天,人没了。
父母把7个酒友全告了,法院判了:死者自己担80%责任,
剩下的20%,6个人分着赔,从2%到6%不等。没喝酒、只接送的那位,一分钱不赔。
精神损失费?不支持,毕竟他自己太不当回事。
法官说得扎心:“酒可以喝,责任不能甩。”
你把他灌醉,转头就走,出事了能没关系?
出租车都送到小区门口了,可朋友之间的那点良心,不该比司机更到位吗?
这哪是酒局?这是“法局”!感情深,不在一口闷,而在平安到家。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