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可怕程度, 到底有多高? 令人胆寒。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后背都凉了。 广西百色一个村子里出了件让人脊背发凉的事——11岁和9岁的两个小女孩,竟然对邻居家才7个月大的婴儿下了狠手。 她们残忍的把宝宝抱起来使劲往地上摔,不停用脚踩,最后孩子没救活,法医鉴定是心脏破裂致死。可最让人揪心的是,俩孩子都没到12岁的刑责年龄,警方没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后来法院判她们的家长赔90多万,但到现在只给了10万丧葬费,剩下的80多万因为家里没钱,根本执行不了。更让人堵得慌的是,施害的两个女孩跟没事人似的,转头正常上学了。 可受害者家彻底垮了:孩子爸爸患上重度抑郁,奶奶哭到双耳失聪,一家人还在艰难维权,想想这落差就忍不住心疼。 说真的,看到俩孩子干出这么残忍的事,真忍不住让人嘀咕——这哪是小孩啊,简直是没长心! 网友也说,才9岁、11岁手段就这么残忍,将来走进社会,要是没人好好引导管教,指不定还会祸害谁?家人们,你们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