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工人给雇主安装吊顶,包工包料3000元,装完吊顶,吊顶出了点小问题,但

胡萝卜说法 2025-11-10 12:44:08

湖北武汉,工人给雇主安装吊顶,包工包料3000元,装完吊顶,吊顶出了点小问题,但无伤大雅,包工头向雇主道歉,愿意承担400元的损失,但雇主坚决要扣1000元,工人一气之下,就将吊顶给砸了,雇主报了警,但民警却没说什么话,大家都觉得雇主过分了。   早上8点,几个工人已经来到了工作的地方,他们又要开始干活了。   这几个装修工人,他们上有老下有小,他们没有别的一技之长,更没有学历傍身,倒是学了一些装修技术,虽然是个辛苦活,但他们起码能够挣钱,养家糊口。   这一次,他们安装的是吊顶,包工头已经和雇主说好了,3000元,包工包料,面积倒不是很宽,只要干完就可以拿到钱。   不过挣的不多,只挣500多块钱,为了挣500块钱,几个工人也是拼了。   蚂蚁再小也是肉,即使是500多块钱的活,他们也得认真干,他们得养家。   不过装修吊顶这个活,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平常时他们要挣500块钱,是非常快的,可这一次花了他们很长的时间。   他们从早上8点就干到了凌晨1点,还是加班加点地干,连吃饭的时间,都得掐着时间吃。毕竟雇主催得也比较急,工人们也赶紧想把这个活干完了,继续干下一趟活。   这活实在是不好干,他们抬头仰脖,脖子都酸了,那个吊顶装完了,感觉还是有点小问题。   可几个工人左看看右看看,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但这个问题也不是特别严重,就是修起来就比较麻烦。   他们都干了一天了,凌晨1点了,如果再修这个小问题,他们估计得通宵,才挣500块钱,就要干一天一夜,他们也是烦了,他们想着雇主可能也看不出来,就没有再管这个小问题。   可雇主是个精明的人,他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小问题,于是就发信息给包工头,说要扣1000元。   包工头一听,就觉得这个要求不合理,他们是包工包料的,干完这个活下来,也就挣个500来块钱,扣1000元,工人不但不挣钱,还亏500块钱进去,这个要求当然不合理。   不过包工头也知道,这一次工人的工作确实有点小问题,他也不想将这些事情闹僵,就向雇主道歉,表示自己愿意承担400元,他要求雇主支付3000元给工人,包工头再转400元给雇主。   可是雇主坚决要扣1000元,工人们得到消息后,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干了一天,不但拿不到血汗钱,还有搭血汗钱进去,他们不服气了。   他们愿意修,可是雇主只愿意扣1000元,不愿意工人维修。   事情很明白了,那点小问题根本就不伤大雅,雇主不过是逮住了这点小问题,找理由扣钱而已。   工人看到自己遇到这样的雇主,看到自己被如此欺负,他们决定钱不要了,反正是包工包料的,吊顶也是他们的。   他们相约来到装修的地方,拿起工具,愤怒地将吊顶给戳了下来。   这下雇主不乐意了,装修得好好的吊顶,就这么被破坏,他后悔了,就赶紧报了警,他想着这是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的行为,想让民警给他主持公道。   可是民警过来之后也没有说什么,毕竟包工包料,材料是工人的,他们破坏了也是他们的,雇主没有付钱,吊顶还不是雇主的。   事实上,确实如此,工人包工包料,只有雇主付钱了,吊顶才属于雇主的,在雇主没有付钱之前,工人可以随意处置吊顶。   那么如何认定这样的事情呢?   1、工人和雇主本来是构成合同关系的,雇主是需要履行支付义务的。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雇主还没有履行支付义务之前,工人包工包料,东西还是工人的,他们破坏吊顶,不算是破坏雇主的财物。   2、如果雇主提前交了定金,那么工人们就不可以破坏吊顶,如果破坏,就构成毁坏公共财物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000元的价值,就算工人们破坏了这个吊顶,那也只是违法行为而已,并不构成犯罪行为。   总的来说,工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   那么你对工人们的做法有何看法呢?来源:AHTV第一时间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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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大为

大为

1
2025-11-10 17:00

既然是包工包料未付款的情况下,被砸毁的吊顶损失属于包工头或者公司,暂不属于业主。包工头不报警的话警察可以不追究责任。但是业主有权要求包工头及工人将吊顶全部拆除清理走复原未施工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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